交通運輸部關於巴拿馬籍“福海”輪臨時進入海南文昌非開放水域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16號

文號

交海批〔2021〕1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67

公開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主題詞

福海;海南;文昌;非開放水域期限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海南省口岸辦公室:

《海南省口岸辦公室關於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公司租用外籍船舶臨時進入非開放水域進行海南至香港國際海纜施工作業的請示》(瓊口岸〔2021〕2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海南文昌非開放水域,區域為坐標A(東經110º44ʹ42.186ʺ,北緯20º02ʹ 49.926ʺ),B(東經110º45ʹ06.486ʺ,北緯20º05ʹ 14.910ʺ),C(東經111º46ʹ33.090ʺ,北緯20º18ʹ 43.956ʺ),D(東經111º45ʹ33.552ʺ,北緯20º17ʹ22.290ʺ),E(東經110º46ʹ13.266ʺ,北緯20º04ʹ 17.172ʺ),F(東經110º45ʹ50.826ʺ,北緯20º02ʹ 41.682ʺ)六點連線。期限自批復之日至2021年9月30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入海南文昌非開放水域的巴拿馬籍“福海”輪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加強與臨時開放水域軍事主管單位溝通協調,提前報告船舶動態,根據軍事和有關需求及時調整船舶計劃。要加強對船舶、船員及輔助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和安全管理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確保船舶安全。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海南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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