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寧波舟山港岱山港區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液體化工碼頭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15號

文號

交海批〔2021〕1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68

公開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主題詞

國際航行船舶;寧波舟山港;岱山港區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關於國際航行船舶繼續臨時進出寧波舟山港岱山港區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液體化工碼頭的請示》(浙口岸辦〔2021〕11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寧波舟山港岱山港區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液體化工碼頭1號至6號泊位,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26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寧波舟山港岱山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提前報告船舶進出港動態,加強對船舶、船員及輔助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浙江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