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廣東陽江港青灣仔港區華廈陽西電廠配套碼頭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26號

文號

交海批〔2021〕2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85

公開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主題詞

臨時進出;批復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廣東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廣東省口岸辦關於廣東華廈陽西電廠配套碼頭臨時對外開放的請示》(粵府口字〔2021〕22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廣東陽江港青灣仔港區華廈陽西電廠配套碼頭,期限自批復之日起至2022年3月3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陽江港青灣仔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提前報告船舶動態,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船舶安全。要嚴格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加強對船員及輔助人員的管控,實施閉環管理,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請按照國家口岸管理有關規定推進口岸開放進程。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廣東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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