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廣東省口岸辦關於延續烽火海洋網路設備有限公司配套碼頭臨時進靠外籍船舶裝載作業期限的請示》(粵府口字〔2021〕21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廣東省珠海港高欄港區烽火海洋網路設備有限公司配套碼頭,期限自批復之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廣東省珠海港高欄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提前報告船舶動態,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安全。
請按照國家口岸管理有關規定推進口岸開放進程。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廣東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