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外貿船舶臨時進出宜賓港、 瀘州港部分碼頭泊位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2〕1號

文號

交海批〔2022〕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2-00006

公開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主題詞

臨時進入;批復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關於懇請順延外貿船舶臨時進出宜賓港期限的請示》(川口物辦〔2021〕11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關於懇請順延外貿船舶臨時進出瀘州港期限的請示》(川口物辦〔2021〕12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合參謀部意見,同意外貿船舶臨時進出宜賓港志誠作業區4#泊位和瀘州港集裝箱碼頭1#、2#、3#水運專業泊位,期限自批復之日起至2022年7月7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宜賓港和瀘州港的外貿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提前報告船舶動態,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安全。

請按照國家口岸管理有關規定推進口岸開放進程。

                                交通運輸部

                              2022年1月4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長江航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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