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連雲港港徐圩港區部分碼頭泊位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2〕21號

文號

交海批〔2022〕2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2-00073

公開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主題詞

臨時靠近;批復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商務廳關於延長連雲港港徐圩港區171#、166#—169#泊位臨時進靠國際航行船舶期限的請示》(蘇商海〔2022〕298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合參謀部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連雲港港徐圩港區171#、166#—169#泊位,期限自2022年8月9日起至2023年2月8日。

你廳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連雲港港徐圩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和要求,提前報告船舶動態,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安全。

請按照國家口岸管理有關規定加快推進口岸開放進程。

交通運輸部

2022年8月1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連雲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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