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6235號建議的答覆

文號:交海建字〔2023〕154號

文號

交海建字〔2023〕15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3-00035

公開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主題詞

建議;答覆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林正佳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規範海上加油服務的建議》收悉。結合市場監管總局意見,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海上供油企業管理

按照海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交通運輸部印發了《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對船舶油料供受作業單位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督促依法取得船舶油料供受作業資質的單位,提交安全和防污染制度文件、應急預案、燃油品質承諾書、有關部門依法批准的成品油批發或零售經營證書等材料。

二、關於加強對油品供應渠道全程監管的建議

我部積極推動建立船用燃油聯合監管機制,于2017年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工商總局、原質檢總局等部門,發佈《關於加強船用低硫燃油供應保障和聯合監管的指導意見》,通過政策引導、行業自律、強化監管,指導各地建立船用燃油“産銷用”主體信用約束機制,完善船用燃油監管資訊通報制度,打通各環節監管部門之間的資訊溝通渠道,並定期向社會公佈監管資訊,力促建立公平、有序、健康的船用燃油市場。為加強執法聯動,構建資訊通報機制,我部于近期印發了《運輸船舶違法違規資訊跨區域跨部門通報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督促指導各地海事部門在船用燃油品質監管方面,積極與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資訊通報和聯合執法行動。

三、關於船舶燃油品質監管

各海事管理機構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要求,持續加大船用燃油抽檢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船舶使用不合規燃油,切實維護船用燃油市場秩序,保障船舶用油安全,最大程度降低船舶造成大氣污染。市場監管部門近年來持續開展成品油行業專項整治,強化油品品質監督抽查,加大涉海加油服務加油機等計量器具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計量檢定,規範經營者計量行為,同時推進加油領域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營造文明守信的發展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下一步工作

我部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海洋強國、航運強國戰略,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海上加油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不符合標準的船用燃油進入市場,共同營造良好的船用燃油市場秩序,助力我國海上加油業務健康快速發展。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010-65292582。

交通運輸部

2023年7月4日

抄送: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室(代表聯絡議案處),部辦公廳。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