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福建福州港口岸擴大開放的批復》(國函〔2017〕113號)、《國務院關於同意福建泉州港口岸擴大開放的批復》(國函〔2019〕117號)、《國務院關於同意福建福州港口岸擴大開放的批復》(國函〔2022〕67號),經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通過,交通運輸部決定自本公告之日起,福建福州港口岸擴大開放黃岐港區和羅源灣港區環下嶼島作業區、福建泉州港口岸擴大開放泉州灣港區錦尚作業區。具體開放範圍等事宜由福建海事局按程式對外公佈。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