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全面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簡稱“北斗終端”)和電子不停車收費(ETC)産品品質監管,切實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服務水準,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5年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交辦科技函〔2015〕363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電子不停車收費(ETC)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計劃的通知》(交辦科技函〔2015〕559號)有關要求,交通運輸部組織實施了北斗終端和ETC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採用隨機抽查工作方式,委託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技術機構,交通部汽車挂車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交通工程檢測中心、交通運輸通信資訊工程品質檢測中心具體承擔北斗終端抽樣和檢測工作,國家交通安全設施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具體承擔ETC産品抽樣和檢測工作。監督抽查工作嚴格按照《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交科技發〔2012〕32號)和有關標準規範進行。
二、抽查結果與品質問題分析
(一)北斗終端。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等21個省(區、市)抽取了43家生産企業的43個型號、43個批次的樣品,對樣品的36項重要指標進行了檢測,最終確定合格樣品37個,不合格樣品6個,樣品抽樣合格率為86%(見附件1),主要不合格指標為駕駛員身份識別、低壓保護性能、終端定位功能及性能、休眠功能、車輛CAN總線數據上傳、多中心接入、圖像資訊、路線偏離提醒、區域提醒等,個別企業的樣品出現了大部分檢測項目均不合格的現象。
品質問題分析:2015年北斗終端總體品質與2014年相比有所提升,不合格樣品的不合格指標數同比有所下降,産品品質總體呈現較好的發展勢頭。存在主要品質問題有:一是個別生産企業品質控制體系不健全,産品整體性能較差,如在個別企業抽取的樣品發現20項重要指標不符合標準。二是部分生産企業未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生産和測試,被抽取的樣品個別指標不符合標準,如有的樣品不能正確識別駕駛員身份卡,有的樣品通訊協議和數據格式存在問題,導致無法正確解析平台下達的指令。三是部分生産企業選用品質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配件,如有的企業使用的定位模組品質不穩定,導致樣品多項定位精度指標不滿足標準要求。
(二)ETC産品。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1個省(區、市)抽取了12家生産企業的71個批次、261件樣品,樣品抽樣合格率為84.5%。其中,ETC車載單元(OBU)抽取了52個批次、242件樣品,主要檢測項目為載波頻率、頻率容限、調製系數、佔用頻寬、位速率、協議符合性、互操作性、工作溫度等八項指標,樣品抽樣合格率為78.8%(見附件2),主要不符合項為佔用頻寬、位速率、協議符合性。ETC路側單元(RSU)抽取了19個批次、19件樣品,主要檢測項目為載波頻率、頻率容限、等效全向輻射功率、調製系數、佔用頻寬、前導碼、互操作性等七項指標,樣品抽樣合格率為100%(見附件3)。
品質問題分析:抽查結果顯示路側單元(RSU)産品品質較好,有利於全國高速公路ETC聯網工作順利運作,部分ETC車載單元(OBU)樣品存在個別指標不符合標準的問題。這些主要品質問題有:一是部分生産企業品質控制體系不健全,存在産品品質不一致的問題,如有的企業生産的同一型號、不同批次的樣品檢測結果存在差異。二是部分生産企業未能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産,如有的企業生産的同一型號産品在多個省市抽取的樣品佔用頻寬指標均不符合標準。三是有的企業樣品的通信協議不符合標準規定。
三、工作要求
北斗終端和ETC産品是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提升交通運輸行業品質效益的重要産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重視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認真對待監督抽查結果,進一步提升品質意識,強化品質監管工作。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和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聯網工作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北斗終端和ETC産品品質監管,確保在工程建設、管理和運輸服務中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産品。
(二)要按照《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交科技發﹝2012﹞32號)有關要求,認真完成後處理工作。要督促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進行整改,對於未整改或整改復查仍不合格的生産企業,其産品未經交通運輸部確認之前,不得在交通運輸行業使用。
(三)要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産品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加大對抽查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及相關單位的跟蹤檢查力度。要採取有力措施,督促生産企業依法落實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強化內部品質管理體系建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産,切實維護産品品質安全。
今後,交通運輸部將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廣隨機抽查 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交辦法﹝2015﹞151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力度,規範市場秩序,從源頭上杜絕不合格産品進入交通運輸市場,確保交通運輸安全和品質,為交通運輸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附件:1.2015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2.2015年度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車載單元)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3.2015年度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路側單元)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12月3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