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科技司關於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協同創新平台資源調查的通知

文號:科技發展函〔2017〕223號

文號

科技發展函〔2017〕22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17-01534

公開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創新;通知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中央管理的交通運輸企業(集團),各共建高校,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部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引導全行業開展協同創新,穩步推進行業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服務交通強國建設,根據《交通運輸科技“十三五”發展規劃》(交科技發〔2016〕51號,以下簡稱《規劃》)、《交通運輸行業協同創新平臺管理辦法(暫行)》(交科技字〔2013〕259號)有關要求,現就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協同創新平臺(以下簡稱“協同創新平臺”)資源調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
  協同創新平臺是行業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産學研相結合的科學技術創新組織,主要任務是組織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等,按照“行業急需、國際一流”的要求,針對行業發展和交通強國建設所需解決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問題,開展科研合作,通過創新資源的有效分工與合理銜接,突破核心技術、實施技術轉移、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規劃》明確要求要“規範以企業為主體和以高校為主體的行業協同創新平臺和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鼓勵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産學研合作的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為落實《規劃》任務,推進行業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我司擬通過開展資源調查及重點調研,了解行業開展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情況,摸清底數,為2018年部協同創新平臺的認定工作做好準備。
  二、範圍
  本次資源調查的對象包括各單位具有一定基礎,以企業或高校為主體,已組建或擬組建的協同創新組織。其中以企業為主體的協同創新平臺應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以企業發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為基礎,以提升産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形成的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産學研協同創新組織;以高校為主體的協同創新平臺應發揮高校主體作用,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機構及大型企業的強強聯合,組建具有法律約束力保障的,從事交通運輸重大科學問題研究、核心共性技術研發和轉移的産學研協同創新組織。
  為推動交通運輸行業轉型升級,促進新技術、新業態發展,後續認定的協同創新平臺將重點支援人工智慧、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資訊技術在交通運輸行業應用方向。
  三、組織與實施
  本次資源調查採取的是書面調查的方式,我司負責統籌資源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中央管理的交通運輸企業(集團)、部共建高校,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及其他有條件的中央部屬高校),部屬單位可直接填報;地方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需經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認後填報。
  四、有關要求
  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把關,確保調查真實、準確、可靠,並請於2017年12月30日前將《協同創新平臺調查資訊表》(格式見附件)一式兩份寄至我司。同時,請將相關電子文檔發至指定郵箱。
  1.聯繫人:科技創新發展處 邢凡勝 電話:010-65292816
  2.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 郵編100736。
  3.郵 箱:kjsfzc816@163.com
  附件:協同創新平臺調查資訊表。

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2017年11月15日

  1. 協同創新平臺調查資訊表.docx
  1. 協同創新平臺調查資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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