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於建立健全自動駕駛政策法規體系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自動駕駛技術是在融合新一代通信、網路、人工智慧、新能源智慧製造等一系列現代技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興技術,將對交通運載工具和交通運輸方式等産生深刻影響。自動駕駛技術代表全球新一輪科學技術和産業發展的重要方向,是國際競爭的重要領域。
縱觀全球,發達國家均從自動駕駛技術研發測試、産業發展政策以及法律框架等方面著力,為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清除障礙、釋放活力。美國自動駕駛技術發展處於全球領先地位。去年,美國發佈《自動駕駛系統2.0:安全願景》,進一步放寬道路測試要求,鼓勵部分州政府先行先試。美國加州今年公佈的無人駕駛汽車新規,允許沒有方向盤、腳踏板、後視鏡和安全駕駛員的自動駕駛汽車進行測試。截至目前,加州已發放52個自動駕駛汽車測試牌照,成為全球最大最開放的測試基地。同時,美聯邦政府也在積極推動自動駕駛法案的出臺。德國通過“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允許駕駛員雙手離開方向盤測試,南韓、日本、新加坡等國也在積極推進自動駕駛技術的立法和測試工作。
交通運輸部高度重視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堅持立足技術發展實際、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強化統籌協調、凝聚工作合力的原則,在保障安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穩步推進自動駕駛發展。
政策法規方面,2018年4月3日,我部與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聯合印發《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範》),適用於在我國境內公共道路上進行的智慧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測試,明確了測試主體、駕駛人及測試車輛、測試申請及審核、測試管理、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內容。《管理規範》的頒布實施明確讓地方先行先試,打破了現階段技術發展的重要障礙,為推動和規範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管理提供了依據。目前,北京、上海、重慶、長沙等地也先後發佈了本地區支援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的政策性文件並開展實質性的道路測試。根據《管理規範》,自動駕駛車輛在開放道路測試之前,須在封閉場地內進行充分的實車測試。為保障道路測試安全,我部于2018年5月23日印發《自動駕駛封閉測試場地建設技術指南(暫行)》,以指導並規範自動駕駛測試驗證工作,健康有序推進自動駕駛技術發展。
標準制定方面,我們在營運車輛安全準入管理體系中,加入自動駕駛功能要求。在《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094-2016)和《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第1部分:載貨汽車》(JT/T 1178.1-2018)中,明確要求重點營運客貨車須配備車道偏離預警系統、前撞預警系統等智慧輔助自動駕駛系統。積極推進《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第2部分 標誌》(GB5768.2-2009)的修訂工作,統一全國道路標識規範。近兩年,我部組織開展了《營運車輛車路/車車通信(V2X)終端性能要求和檢測方法》《營運車輛低速跟隨系統性能要求和測試規程》等9項自動駕駛與車路協同行業標準,滿足行業急需。此外,我們充分利用中國智慧交通産業聯盟團體標準貼近産業、管理靈活的優勢,已形成30余項相關標準,實現了對傳統國標、行標體系的有機補充。
技術研發方面,我們會同科技部等有關國家部委,依託國家重大研究任務,組織相關優勢科研力量開展自動駕駛關鍵技術研發。同時,我部成立自動駕駛專題研究組,針對涉及自動駕駛的重大問題開展研究,為部提供輔助決策,積極推進自動駕駛和車路協同技術發展。
國際合作方面,我們於今年5月成功舉辦了中美交通論壇第九次會議。雙方針對自動駕駛開展了專題討論,一致認為自動駕駛技術將給未來綜合運輸系統及各種運輸方式帶來重大機遇與挑戰,希望共同推動先進技術在交通運輸領域的開發與應用。
我們十分贊同您提出的建議。自動駕駛技術在交通運輸領域有廣闊的應用前景,有助於提升交通運輸生産力水準,提高運輸組織效率和服務水準,對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應該看到,目前自動駕駛技術發展仍處在技術研究和測試驗證階段,突破技術瓶頸需要更多的開放道路測試環境和大量的測試。在管理層面也存在政策法規體系不完善、部門間協調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因此,正如您建議的,我們應在積極推動技術發展的同時,未雨綢繆,積極穩妥地推進相關的應用政策法規的制修訂工作。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採納您所提建議。著力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健康有序發展。一是繼續深入跟蹤國際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前沿,緊密跟進各國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進展,客觀評估其實施效果,充分借鑒其發展經驗。二是站在全局高度,對自動駕駛技術統籌謀劃。會同科技部、公安部利用科技重點專項開展自動駕駛技術研究工作,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開展國際交流。視情推動多部門聯動機制,加強部門間立法協調工作,劃清權責,形成聯動。三是開展相關立法的前瞻性研究,重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識別並著手修訂其中不適應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的相關條款,對自動駕駛的法律地位、技術標準和監管要求等進行界定與規範,為新技術的發展應用消除法律障礙,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充分考慮當前我國公路基礎設施特點和複雜交通現狀,加速相關標準制定。同時,加快推進道路標誌標線等相關標準的修訂及實施,完善規範道路基礎設施領域相關標準,為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打造規範的道路環境。五是加大測試工作推動力度,推動建立一批有影響力的示範區、封閉場地測試基地等,穩步推進測試工作。近期我們準備在北京、重慶和西安三地認定自動駕駛車輛封閉場地測試基地,支援自主式及車路協同式自動駕駛測試。同時,著手完善相關測試技術要求,保障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安全。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注和支援。
聯繫人: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邢凡勝, 電話:010-65292816。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