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09年度“中國航海科技獎”的通知

文號:航學發〔2009〕11號

文號

航學發〔2009〕1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09-00901

公開日期

2009年03月04日

主題詞

中國航海科技獎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科技與資訊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各有關單位:
  由國家科學技術部和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批准設立的“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中國航海科技獎”)2009年度申報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中國航海科技獎”申報時間定於2009年3月10日至6月15日止(以收到申報推薦材料的日期為準),逾期按下年度申報處理。申報要求按《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的規定辦理。可通過交通運輸部網站:www.moc.gov.cn或中國航海學會網站:www.cinnet.cn查詢。
  二、申報獎勵項目推薦書要嚴格按《獎勵辦法》及《中國航海科技獎推薦書》填寫説明的要求辦理。推薦材料要求如下:
  (一)項目推薦書一式3份(原件1份);
  (二)有關驗收、鑒定等技術文件、資料一式1套;(三)項目評價簡表(簡介)一式30份(盡可能壓縮成A4紙一頁)。
  申報獎勵項目材料評審後不再退回。
  三、2009年度申報項目按《獎勵辦法》中的四類項目進行選擇填寫申報:
  1.技術開發類;2.社會公益類;3.重大工程類;4.軟科學研究類。
  四、根據國家科技獎勵規定要求,同一技術內容項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復參加類似獎種評獎。一旦發現,將取消該項目獲獎資格。
  五、申報“特等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不得超過30名,主要完成單位不得超過20個;並要求在推薦前需徵得3名以上(含3名)熟悉該項目的院士同意,並出具書面意見。
  六、申報“軟科學研究類”規劃性項目,必須經國家規定的上級領導部門批准後,實施一年以上,並取得明顯效益,方可申報。
  七、項目推薦書“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單位”應按貢獻大小進行排序。排列順序要與權威部門(單位)出具的技術評價證明文件相一致。
  八、申報“一等獎”以上的項目,須做好現場答辯準備。答辯項目、日期、地點將在評審會前15日通知項目第一主要完成單位及人員。
  九、申報獎勵項目推薦材料寄中國航海學會辦公室。電子信箱:hhxh@wti.ac.cn十、申報獎勵項目須交技術服務費(評審費),可通過銀行匯至我會。
  特等獎、一等獎:2000元,二等獎、三等獎:1000元。
  開戶單位:中國航海學會;
  開戶銀行:工商行北京長安支行建內大街分理處;帳號:0200083309022100828。
  聯繫人:郭琦貴。
  地址1:北京市朝陽區惠新里甲240號通聯大廈1201A,郵遞區號:100029;電話:010-64987245;13521610862
  地址2: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東街10號院1-401;郵遞區號:100013;電話:65299793;傳真:010-65299796。
  附件:1.《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2.《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説明

  3.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四類項目)評價簡表

  二○○九年三月三日


  抄送:交通運輸部有關司(局),海事局,救撈局,船級社 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

  1.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doc

  2.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説明.doc

  3.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四類項目)評價簡表.doc
  1.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doc
  2.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説明.doc
  3.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四類項目)評價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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