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我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國家戰略,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基礎的關鍵時期,是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的開局階段。“十一五”科技工作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根據《綱要》確定的各項任務和要求,明確未來五年的發展思路、目標和重點,大力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奠定堅實基礎。
一、形勢與需求
進入21世紀,經濟全球化進程明顯加快,世界新科技革命發展的勢頭更加迅猛,一系列新的重大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轉化為現實生産力,深刻改變著經濟社會的面貌。科學技術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和維護國家安全的主導作用更加凸顯,以科技創新為基礎的國際競爭更加激烈。世界主要國家都把科技創新作為重要的國家戰略,把科技投入作為戰略性投入,把發展戰略技術及産業作為實現跨越的重要突破口。面對世界科技發展的新形勢和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未來五年我國必須切實將科學技術置於國家發展的優先地位,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贏得發展的主動權。
“十五”期間,針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需求,我國科技工作按照“創新、産業化”的指導方針,在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和促進産業技術升級兩個層面進行戰略部署,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人才、專利和技術標準”三大戰略,圍繞國家戰略目標成功組織實施了12個重大專項,取得了一批以“神六”載人航太飛船、超級雜交稻、高性能電腦、SARS疫苗、量子糾纏等為標誌的重大科技成就,擁有了一批在農業、工業領域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自主智慧財産權,推動了一批高技術産業集群的迅速崛起,造就了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知名企業。到2005年,R&D投入佔GDP的比例達到1.3%,從事R&D活動人員全時當量達到120萬人年,科技論文産出位居世界第五位,來自國內的發明專利申請數量達9.3萬件,授權量達2.1萬件。回顧過去,我國“十五”期間確定的科技發展目標、戰略部署和各項任務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發展總體格局,全社會科技水準顯著提高,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科技進步與創新為經濟社會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未來五年是戰略機遇與矛盾凸顯並存的關鍵時期,是立足科學發展,著力自主創新,完善體制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的關鍵時期。我國要堅定不移地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品質,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全局看,我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堅實的科學基礎和有力的技術支撐。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的增長,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參與日趨激烈的産業國際競爭,提高以自主智慧財産權為核心的競爭能力,必須依靠先進技術加快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新興産業,催生新的增長點,引領未來發展,必須依靠科技在一些新興領域和前沿領域實現重點突破;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必須依靠社會公益技術進步大幅度提高公共科技的供給能力;保障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安定,必須依靠技術創新顯著提高保障國防和公共安全的能力。
目前,我國科技的總體水準同世界先進水準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有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主要表現為科學研究實力不強,優秀拔尖人才比較缺乏,科技投入不足,科學技術發展還存在著一些體制、機制性障礙,特別是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已成為制約國家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十一五”時期尤為關鍵。建設創新型國家必須突出創新主線,深化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切實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擺在全國科技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快調整科學技術的發展思路和工作部署,推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從資源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的發展軌道。
二、思路和目標
“十一五”科技工作要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全面啟動《綱要》的各項部署和重點任務,切實加強與“十一五”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部署的銜接,明確科技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1.總體思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把自主創新作為主線,將組織實施重大專項作為戰略突破點,大幅度提升科技供給能力,充分發揮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與引領作用;以構建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突破口,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大政策實施力度,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形成有利於推動自主創新的良好環境,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要力爭實現五個方面的重大突破:
——突破約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技術瓶頸。攻克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專項,帶動技術創新和社會生産力的跨越。
——突破制約我國科技持續創新能力的薄弱環節。超前部署前沿技術,穩定支援基礎研究,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夯實科技發展基礎。
——突破限制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性障礙。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形成結構合理、全面協調的體制格局。
——突破阻礙自主創新的政策束縛。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實施力度,加強經濟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協調,形成激勵自主創新的政策體系。
——突破不利於自主創新的社會文化環境制約。發展創新文化,培育全社會的創新精神,營造支援自主創新的文化氛圍,加強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全民科學素養,創造有利於人才輩出的良好環境。
“十一五”科技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需要處理好的一些重大關係,堅持“六個統籌”的基本原則:
——統籌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把加快發展科技生産力作為根本出發點,以制度創新作為推動科技創新的主要杠桿,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國家創新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廣泛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提高全社會科技資源的利用效率。
——統籌科技創新全過程。穩定支援和超前部署基礎研究,特別要注重加強應用開發研究,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擴散,加速科技産業化進程。
——統籌項目、人才、基地的安排。調整科技投入結構,要從支援項目為主,逐步轉向統籌項目、人才和基地,全面兼顧、突出重點,加大對人才和基地的支援力度,把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作為項目論證和考核的重要指標,實現從技術突破的單一目標向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的綜合目標轉變,促進項目、人才、基地有機結合。
——統籌安排工業、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活動。調整各領域的經費比例,重點加強農業和社會公益類研究的投入力度,體現和諧發展、科學發展的要求。
——統籌區域科技發展。把區域科技和地方科技作為國家整體科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分類指導,重點部署,優化科技資源佈局,促進中央與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機結合,顯著提高區域創新能力。
——統籌軍民科技資源。加強軍民結合,寓軍於民,大力發展軍民兩用技術,建立健全科技資源共用、軍民互動合作的協調機制。
2.戰略目標
根據《綱要》確定的未來15年我國科學技術發展的總體目標,“十一五”期間,要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技發展規律的國家創新體系,形成合理的科學技術發展佈局,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跨越發展,R&D投入佔GDP的比例達到2%,使我國成為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科技大國,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奠定基礎。
根據“十一五”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著重提升五個方面的自主創新能力:
一是面向國民經濟重大需求,加強能源、資源、環境領域的關鍵技術創新,提升解決瓶頸制約的突破能力。突破節能關鍵技術,為實現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降低20%的目標提供支撐;在若干重點行業和地區建立迴圈經濟技術示範模式,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基本控制環境污染,初步遏制生態惡化的趨勢。
二是以獲取自主智慧財産權為重點,加強産業技術創新,顯著提升農業、工業、服務業等重點産業的核心競爭能力。增加農業科技含量,提高農業生産效益,確保糧食綜合生産能力達到年産5億噸左右;掌握一批事關國家競爭力的裝備製造業核心技術,高技術産業增加值佔製造業增加值的比重超過18%;明顯提高資訊技術水準,不斷增加服務業的技術含量,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三是加強多種技術的綜合整合,提升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和城鎮化與城市發展等社會公益領域的科技服務能力。重點攻克重大疾病防治和新藥創制的關鍵技術,提高人口健康水準;突破重大災害和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理技術,為單位國內生産總值生産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奠定技術基礎;突破建築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技術,促進城鎮化和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四是適應國防現代化和應對非傳統安全的新要求,提高國家安全保障能力。強化國家安全領域的關鍵技術創新,為提高應對非傳統安全的能力提供支撐。
五是超前部署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提升科技持續創新能力。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領域取得一批重大創新成果,國際科學論文被引用數進入世界前10位,本國人發明專利年度授權量進入世界前15位。建成若干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研究型大學以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研究開發機構,擁有一批具有世界水準的科學家和研究團隊。
為實現“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中長期科技發展目標,“十一五”要奠定三方面的基礎:
一是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奠定科技體制基礎。以建立企業為主體、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突破口,加快形成技術創新、知識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區域創新、科技中介服務等有機結合、相互促進的國家創新體系。
二是初步建成滿足科技創新需求的科技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奠定科技條件基礎。重點建設一批世界一流的基礎性、公益性和戰略性科研基地,形成比較完善的共用機制和相應的技術服務體系,提高科技資源使用效率。
三是造就一支規模大、素質高的創新人才隊伍,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奠定科技人才基礎。科技人力資源總量達到5000萬以上,顯著提高從業人員中科學家、工程師的比例,每萬名勞動人口中從事R&D活動的科學家和工程師全時當量達到14人年;加強科學普及工作,強化科普能力建設,大幅度提高勞動者技能和全民科學素質。
專欄1:“十一五”科技發展的主要指標
三、重點任務
根據《綱要》的總體任務,“十一五”期間,我國科技工作將重點在“發揮科技支撐與引領作用”和“加強科技創新能力與制度建設”兩個方面進行戰略部署:要集中力量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專項,加強關鍵技術攻關,超前部署前沿技術,穩定支援基礎研究,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持續發展;要加強科技創新的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為科技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環境。
1.瞄準戰略目標,實施重大專項
發展思路:按照重大專項實施的基礎和條件,成熟一個,啟動一個。要加強重大專項實施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在國家科教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相應的實施領導和管理機構。落實《綱要》的總體部署,注重與國家重大工程的結合,與國家科技計劃的安排協調互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確保中央財政投入的同時,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突出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對於具有明確産品和工程目標的專項任務,主要由企業&&實施。建立責權統一的責任機制,按照誰&&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監督,確保實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廣泛調動科技界、企業界、經濟界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突破事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重大關鍵技術,著力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戰略産業,有效提升我國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地位。
階段目標:全面啟動《綱要》重大專項,重點組織實施一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較好的重大專項,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帶動性的重大關鍵技術,開發一批世界先進水準的重大戰略産品和技術系統,培育一批戰略性産業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建設幾項標誌性工程,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圍繞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十一五”期間重大專項重點實施的內容和目標分別是:
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晶片及基礎軟體産品。重點研究開發微波毫米波器件、高端通用晶片、作業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和中間件為核心的基礎軟體産品,提高電腦和網路應用、國家安全等領域整機系統産品和基礎軟體産品的自主智慧財産權擁有量和自主品牌的市場佔有率。
極大型積體電路製造裝備及成套工藝。重點實現90奈米製造裝備産品化,若干關鍵技術和元部件國産化;研究開發出65奈米製造裝備樣機;突破45奈米以下若干關鍵技術,攻克若干項極大型積體電路製造核心技術、共性技術,初步建立我國積體電路製造産業創新體系。
新一代寬頻無線行動通訊網。研製具有海量通信能力的新一代寬頻蜂窩行動通訊系統、低成本廣泛覆蓋的寬頻無線通信接入系統、近短距離無線互聯繫統與感測器網路,掌握關鍵技術,顯著提高我國在國際主流技術標準所涉及的智慧財産權佔有比例,加大科技成果的商業應用,形成超過1000億元的産值。
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製造裝備。重點研究2~3種大型、高精度數控母機;開發航空、航太、船舶、汽車、能源設備等行業需要的關鍵高精密數控機床與基礎裝備;突破一批數控機床基礎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建立數控裝備研發平臺和人才培養基地,促進中高檔數控機床發展。
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重點研究西部複雜地質條件下油氣、煤層氣和深海油氣資源的高精度地震勘探和開採技術,提高成套技術與裝備的自主設計和製造能力,使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探明率分別提高10%和20%,石油采收率提高到40%~45%。
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加強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與自主研究開發的有機結合。突破第三代先進壓水堆核電關鍵技術,完成標準設計,並開始建造首臺商用示範機組;完成高溫氣冷堆核電廠關鍵技術攻關,建設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20萬千瓦級高溫氣冷堆核電廠示範工程。
水體污染的控制與治理。選擇不同類典型流域,開展流域水生態功能區劃,研究流域水污染控制、湖泊富營養化防治和水環境生態修復關鍵技術,突破飲用水源保護和飲用水深度處理及輸送技術,開發安全飲用水保障整合技術和水質水量優化調配技術,建立適合國情的水體污染監測、控制與水環境品質改善技術體系。
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點研究功能基因克隆與驗證、規模化轉基因操作、生物安全評價三大核心技術,建立和完善優異種質創新、新品種培育和規模化制種三大技術平臺,獲得功能驗證的新基因1000個以上;建立我國轉基因生物育種體系,培育轉基因農作物新品種(係)100~150個,轉基因動物新品種(材料)30個以上。
重大新藥創制。重點研究化學藥和生物藥新靶標識別和確證、新藥設計,以及藥物大規模高效篩選、藥效與安全性評價、製備和成藥性預測關鍵技術,開發療效可靠、品質穩定的中藥新藥,研製30~40個具有智慧財産權和市場競爭力的新藥,完善新藥創制與中藥現代化技術平臺,初步形成支撐我國藥業發展的新藥創制技術體系。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點突破新型疫苗與治療藥物創制等關鍵技術,自主研製40種高效特異性診斷試劑、15種疫苗及藥物,研究制定科學規範的中、西醫及其結合的防治方案,建立10個與發達國家水準相當的防治技術平臺,初步構建有效防控艾滋病、肝炎的技術體系。
大型飛機。以當代大型飛機關鍵技術需求為牽引,開展關鍵技術預研和論證。以國産大型飛機的系統整合、動力系統和試驗系統的設計、開發和製造為重點,突破核心關鍵技術,為研製大型客機做好技術儲備。
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重點發展基於衛星、飛機和平流層飛艇的高解析度先進觀測系統;形成時空協調、全天候、全天時的對地觀測系統;建立對地觀測數據中心等地面支撐和運作系統,提高我國空間數據自給率,形成空間資訊産業鏈。
載人航太與探月工程。突破航太員出艙活動以及空間飛行器交會對接等重大技術,建立具有一定應用規模的短期有人照料、長期在軌自主飛行的空間實驗室。探月工程從繞月探測起步,研製月球探測衛星,突破月球探測的關鍵技術,為全面開展探月工程奠定基礎。
2.面向緊迫需求,攻克關鍵技術
發展思路:立足於當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緊迫需求,把能源、資源、環境、農業、資訊、健康等關鍵領域的重大技術開發放在突出位置,加強公益技術和産業共性技術的研發,注重以重大産品和支柱産業為中心的整合創新和應用,結合重大工程建設和重大裝備開發,強化整合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斷提高我國主要行業和産業的自主研發能力。
階段目標:突破能源高效開發利用的技術瓶頸,攻克資源開採、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治理關鍵技術,明顯提高資源和能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初步緩解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環境問題;大幅度提升農業科技總體水準,為糧食單産增長10%以上、農産品加工轉化能力提高到40%以上提供支撐;材料、製造、資訊等産業若干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促進高技術産業健康快速發展,高技術産品出口額佔世界高技術産品出口額的比重超過8%;突破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鎮化等領域的關鍵技術,確保社會公益領域的科技水準全面提升。
(1)優先發展能源、資源與環境保護技術
針對我國能源、資源的有限性,大規模環境破壞的不可逆性,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緊迫性,把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技術放在優先位置。堅持節能優先,努力推進能源開發、利用的多元化,增加能源供應,緩解近期國家能源的供需矛盾;提高水、油氣和礦産等戰略性資源勘探、開發、利用的技術水準,擴大現有資源儲量;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與治理的技術研發與示範,強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環保産業技術,促進生態環境品質的改善。
突破清潔、可靠、經濟的能源供給與使用技術,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重點攻克工業、建築、交通領域節能關鍵技術;開發和利用清潔能源技術及煤的多聯産技術,掌握先進的潔凈煤發電技術、煤炭轉化技術和污染物控制與溫室氣體減排技術;突破水能、風力發電、生物質液體燃料、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關鍵技術,實現低成本、規模化及産業化利用;掌握特高壓輸電和電網安全關鍵技術,提高電網輸電容量、效率和安全運作水準。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大功率風電機組研製與示範、±800千伏直流/1000千伏交流特高壓輸變電技術與裝備等重大項目。
專欄2:能源領域的重大項目
堅持節約優先、增儲增效,提高資源安全供給能力。重點開發節水技術、海水淡化技術、重大調水工程配套技術、提高油田采收率技術、大型油氣田高效勘探技術以及複雜油氣藏和煤層氣高效開採技術;開展大型礦産資源基地勘查與評價,開發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技術、複雜礦産資源高效開發利用技術及煤炭清潔安全採選技術。組織實施中西部大型礦産基地綜合勘查技術與示範、複雜金屬礦採選冶關鍵技術與裝備、大型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技術研究與示範等重大項目。
專欄3:資源領域的重大項目
引導與支撐迴圈經濟發展,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重點加強迴圈經濟技術體系的研發,建立10種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技術模式;開展生活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及環境管理支撐技術研究;開發退化生態區生態系統以及重大工程沿線生態綜合整治技術,建立15個不同類型示範工程;研究預測未來全球環境變化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制定適應和減緩全球環境變化的技術對策。組織實施清潔生産與迴圈經濟關鍵技術研究及示範、典型脆弱生態系統重建技術及示範等重大項目。
專欄4:環境領域的重大項目
(2)加強産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
加強高新技術的應用和傳統産業的改造升級,提升傳統産業的技術水準。大力發展農業高新技術,帶動傳統農業技術升級,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製造業資訊化,以裝備製造為突破口,提升製造業自主設計、製造和整合能力;積極發展綠色製造,開發若干新型製造工藝和重大材料與産品,帶動傳統材料産業的改造與升級;以交通運輸的節能、環保、快速、安全和高效為重點,掌握現代運輸裝備的核心技術,形成重大交通裝備的自主創新能力;突破資訊領域的核心技術,以及支撐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切實提高資訊産業與現代服務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加快農業技術全面升級,持續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重點開發種質資源發掘、保存和創新與新品種定向培育,以及畜禽水産健康養殖與疫病防控技術;發展農産品精深加工與現代儲運、現代奶業;開發新型肥料研製與高效施用技術,加強農業優質高産高效安全技術研究;發展能源作物生産與綠色燃料製備技術;研究農林生態安全保障技術以及高效發展技術,開發農業災害預防與調控技術、農業節水技術開發與設備研製、生態農業技術與模式。組織實施農林生物質工程、農林動植物育種工程、糧食豐産科技工程、食品加工關鍵技術研究與産業化、農藥創制工程、奶業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技術研究、林業生態建設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等重大項目。
專欄5:農業領域的重大項目
以高新技術的整合創新為核心,大幅度提高我國製造業競爭能力。重點突破新一代智慧控制系統、數字化儀器儀錶、數字化、智慧化設計製造及加工生産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精密測量技術與裝置、大型關鍵能源裝備、重大成套高技術設備、大型海洋工程裝備及航空、汽車、紡織、輕工、工程機械、農機、醫療醫藥等行業急需的重大成套裝備;加強關鍵基礎件和通用部件設計製造技術、大型鑄鍛件加工技術、微納加工及産品技術研究,突破流程工業綠色化技術,開展製造業資訊整合共用和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其在主要行業的技術整合和應用。組織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綠色製造關鍵技術與裝備等重大項目。
專欄6:製造業領域的重大項目
加強材料領域技術攻關,推動材料工業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重點研究開發材料清潔生産技術、高效低耗製備技術、材料與生態環境協調技術,加強在材料設計、製備與加工、應用及回收等産品全生命週期中的技術整合與應用,形成高效、節能、環保和可迴圈的新型製造工藝;開發輕質高強金屬和無機非金屬結構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複合材料及複合結構部件製備技術,稀土材料,石油化工材料,精細化工材料,催化及膜分離材料,建築材料,輕紡材料;發展綜合性能高,資源消耗少,環境負荷低的重大材料産品及相關工藝技術。組織實施可迴圈鋼鐵流程工藝與裝備、全氟離子膜工程技術研究等重大項目。
專欄7:材料領域的重大項目
發展綜合交通運輸技術,提高交通裝備的自主創新能力。重點研究開發重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養護技術及裝備製造技術;發展軌道交通、船舶等自主品牌的運輸裝備以及高效運輸技術與裝備,突破高速磁懸浮車輛、高速輪軌等關鍵技術,掌握船舶核心技術;加強交通運輸安全與應急保障技術研究,開發大城市以及鐵路、水運、高速公路、軍事等領域的交通運輸智慧服務與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智慧交通技術整合應用示範、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統、高速磁懸浮交通等重大項目。
專欄8:交通領域的重大項目
搶佔資訊産業發展的戰略制高點,大幅度提高現代服務業的技術含量。在資訊領域,重點研究開發高性能CPU和面向網路通信、資訊家電、資訊安全和工業控制的系統晶片;研究新一代網路與通信關鍵技術、感測器網路與智慧資訊處理技術以及新型開放式架構核心路由器、伺服器和低成本網路資訊終端;發展以中文為主的多語言資訊處理技術、國家重要資訊系統整合關鍵技術、空間資訊處理和應用技術及多模相容導航定位終端。在現代服務業領域,重點研究開發現代服務業共性技術與領域應用重大關鍵技術,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現代服務標準、規範和模式,在商務平臺服務、空間資訊服務、現代物流平臺、數字媒體服務、數字教育服務、協同醫療服務、數字城市、文物保護、新聞出版、旅遊服務、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等有代表性的應用領域,開發一批應用支撐的共性關鍵技術。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關鍵技術及應用示範、國家電子政務關鍵技術及應用示範等重大項目。
專欄9:資訊産業及現代服務業領域的重大項目
(3)加強社會發展領域的公益性技術研究
把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鎮化與城市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置於科學技術發展的重要地位,為加快提升我國社會發展的綜合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技術支撐。攻克避孕節育、優生優育、重大疾病防治、中醫藥現代化等關鍵技術,全面提高人口素質,保障國民健康。圍繞生産、食品、社會和生物安全問題,突破制約公共安全的關鍵技術,建立國家公共安全應急技術體系,提升國家應對公共安全災害事故與突發公共事件能力。依靠科技創新突破制約城鎮化與城市發展的瓶頸,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和居住適宜的新型城鎮,促進城鎮化與城市可持續發展。
開發重大疾病防治技術,提升國民健康水準。重點開發安全、有效的避孕節育新技術和出生缺陷監測、篩查技術與産品;開展艾滋病、肝炎、肺結核、血吸蟲、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防治技術研究;加強研究和開發適合城鄉社區人群的常見多發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技術和産品;培育藥物重大創新品種,研製先進醫療設備與生物醫用材料,加快國家醫藥創制技術平臺建設;加強中醫傳承方法、辯證體系研究以及基於現代技術的中醫藥診療、評價技術標準與方法研究;開展中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疾病研究、中藥資源可持續利用與中藥産業發展關鍵技術以及中醫藥國際化示範研究。組織實施心腦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常見惡性腫瘤預防、早診及綜合治療研究,重大數字化醫療設備關鍵技術及産品開發,重大出生缺陷篩查和遺傳病研究,重大疑難疾病中醫綜合治療研究等重大項目。
專欄10:人口與健康領域重大項目
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公共安全。重點開發煤礦、非煤礦山、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核安全、生命線工程和特種設備等的監控預警、治理與應急救援技術;開展標準、風險評估研究,開發食品危害物快速有效監測、檢測技術以及食品安全技術的應用示範;開發資訊化、智慧化刑偵技術,反恐和突發事件預警、控制、處置技術研究;開展出入境檢驗檢疫關鍵技術研究;開發突發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技術、生物入侵防控技術。組織實施國家公共安全應急技術保障工程、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等重大項目。
專欄11:公共安全領域重大項目
發展節約與迴圈技術,建設節約型社區和現代城鎮。重點發展城鎮區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社區與住宅建設、綜合功能提升及城鎮動態監測監控技術,城鎮綜合節水、空間開發與高效利用、基礎設施建設與高效運作及資訊化平臺技術,節能、節材和廢棄物迴圈利用技術,現代建築設計與施工技術,居住區和室內環境改善技術,以及推進重大建築工程裝備的自主創新。組織實施城鎮人居環境改善與保障關鍵技術研究、村鎮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關鍵技術研究、村鎮小康住宅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等重大項目。
專欄12:城鎮化與城市發展領域重大項目
(4)積極推進高新技術産業化與先進適用技術推廣以建設高新技術産業基地和創造有利於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環境為核心,以發展産業創新集群為重點,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在高新技術産業化中的作用,加大對火炬計劃和星火計劃的支援力度,強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産業化、國際化。
加快建設高新技術産業化基地。以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産業集群為目標,大力推進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加強園區自主創新的評估和引導,促進軟體園、特色産業基地建設;鼓勵各類産學研、技術聯盟組織的形成和發展;立足於國家高新區內已有基礎和優勢領域,支援建立若干開放式的國家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專業化的共性技術服務平臺。通過紮實的工作,力爭使高新技術産業化基地成為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載體、帶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的引擎、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平臺、搶佔世界高新技術産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
加強高新技術産業化環境建設。繼續加大對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專業孵化器、生産力促進中心、國家大學科技園等的支援力度,探索風險投資與孵化器緊密結合的發展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技術市場體系,加強科技成果資訊供需公佈和服務平臺建設,為技術成果供需雙方提供有效資訊服務。積極探索科技成果限期轉化的模式和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的實施機制,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支援力度,優化以創新集群為核心的創新創業環境。
專欄13:高新技術産業化基地與環境建設重點任務加強高新技術成果轉化。
積極發揮國家工程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中試與産業化示範基地在中間試驗和技術工程化中的作用,大幅度提高我國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技術整合工程配套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在高新技術産業化領域重點發展下一代網路、新一代數字行動通訊系統、積體電路設計與製造、大型軟體、數字電視和網路資訊家電、電子地圖、光電子與鐳射、生物工程和新型藥物、可再生能源、節能技術與裝備、新型潔凈能源汽車、高性能電腦等。重點支援行業共性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和先進製造工藝等科技成果在全行業的推廣應用。
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鍵技術開發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宗旨,充分發揮星火計劃的作用,重點支援新産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與推廣,促進農業科技成果儘快轉化為現實生産力;發揮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快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建設高水準現代農業技術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示範基地,繼續加大農村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應用,積極培育和扶持有競爭力的科技型龍頭企業,促進農村特色和優勢産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大力發展農村資訊化,完善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強化現代農村社區技術整合應用,開展新農村建設科技示範。
專欄14:農業先進適用技術推廣重點任務
3.把握未來發展,超前部署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發展思路:把握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著眼長遠發展,加強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優化學科佈局,重點開展國家戰略需求的基礎研究,組織前沿技術研究開發,統籌部署技術的系統整合和應用,著力建設國際一流的研究基地和人才隊伍,顯著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培育新興産業,引領未來發展。
階段目標:“十一五”期間,大幅度提高基礎研究投入經費,重點發展一批新興交叉學科,完成4個重大科學研究計劃的啟動和部署工作,解決一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關鍵科學問題;在航太技術領域保持我國的相對優勢,在資訊、生物、新材料和海洋等戰略必爭領域贏得主動權,力爭在國家未來發展的重大需求和前沿技術的結合點上取得一批達到世界先進水準的原始性創新成果,形成一批代表世界先進水準的技術系統和産品。
(1)超前部署前沿技術研究
“十一五”期間,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選擇生物和醫藥技術、資訊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製造技術、先進能源技術、海洋技術、資源環境技術、現代農業技術、現代交通技術、地球觀測與導航技術等作為超前部署的重點,堅持戰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力求突破核心技術,引領高技術産業與新興産業發展。
生物和醫藥技術。以現代生物高技術為突破口,發展基因組和蛋白質組技術、幹細胞技術、生物奈米技術、疫苗和抗體製備技術、轉基因技術等;以腫瘤、心腦肺血管和糖尿病、肝病和老年病為重點,加強生物技術與臨床資源的有機結合,突破若干重大疾病預防和診治的關鍵技術;以醫藥、食品和工業發酵為突破口,強化生物技術向産業的應用輻射。重點研究基因操作和蛋白質工程技術、新一代工業生物技術、生物資訊與生物計算技術。組織實施疫苗與抗體工程、幹細胞與組織工程、功能基因組與蛋白質組、重大疾病的分子分型和個體化診療等重大項目。
資訊技術。掌握部分可與發達國家“相互交換或轉讓”的技術,發展微電子與光電子技術、先進網路技術、先進傳感技術、寬頻無線行動通訊等技術,推動以我為主的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進入全球資訊技術的“供應鏈”並在重要環節形成競爭優勢。重點研究智慧感知與先進計算技術、自組織網路與通信技術、虛擬現實技術、資訊安全技術。組織實施高性能電腦及網格服務環境、新一代高可信網際網路等重大項目。
新材料技術。按照材料結構功能複合化、功能材料智慧化、材料與器件整合化、製備和使用過程綠色化的發展趨勢,突破現代材料設計、評價、表徵與先進製備加工技術,重點研究智慧材料設計與先進製備技術、高溫超導和高效能源材料技術、奈米材料與器件、光電資訊與特種功能材料、高性能結構材料。組織實施半導體照明工程、新一代平板顯示技術、軍工配套關鍵材料及工程化技術重大項目。
先進製造技術。瞄準先進製造技術發展的前沿,從提高設計、製造和整合能力入手,研究先進製造的關鍵技術、單元産品與整合系統,發展節能、降耗、環保、高效製造業,提升我國先進製造技術水準。重點研究極端製造技術、智慧機器人技術、重大産品和重大設施壽命預測技術、現代製造整合技術。組織實施射頻標簽(RFID)技術與應用重大項目。
先進能源技術。大力開發節能和煤炭高效利用、轉化技術,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掌握核能、氫能開發與利用技術。重點研究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高效節能與分佈式供能技術、潔凈煤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組織實施以煤氣化為基礎的多聯産示範工程、快中子實驗堆、重型燃氣輪機創新工程、生物質能源等重大項目。
海洋技術。以維護國家海洋主權與權益、促進海洋開發與保護為主線,深化淺海,開拓深遠海。研究近海邊際油田、深水油氣田、天然氣水合物和大洋海底資源勘探開發的關鍵技術,研製相關重大裝備,具備200海裏經濟專屬區及西太平洋立體綜合監測與監控的技術能力,研製50個海洋創新藥物與海洋生物製品等高附加值産品,建立10個海洋高技術平臺。重點研究海洋環境立體監測技術、深海探測與作業技術、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技術、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技術。組織實施南海深水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關鍵技術和裝備、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發關鍵技術、深海空間站工程關鍵技術重大項目。
資源環境技術。圍繞擴大戰略性礦産資源儲量和提高資源利用率,按照“增加儲量,高效開發,綜合防治,改善環境”的原則,重點突破100項資源與環境關鍵技術,形成深部及複雜條件下油氣和固體礦産資源高效勘探開發的技術能力,建立區域環境污染控制技術體系及綜合防治模式。重點研究礦産資源高效勘查與開發技術、複雜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技術、環境污染治理新技術、環境監測及環境風險評價技術。組織實施先進鑽井技術與裝備、航空地球物理勘探技術系統、重點城市群大氣複合污染綜合防治與技術整合示範重大項目。
現代農業技術。加強農業生物技術、農業資訊技術、農業智慧化技術和現代食品生物工程技術等前沿技術創新,顯著增強我國在農業高技術領域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重點研究動植物品種分子設計、數字農業技術、現代食品生物工程技術、農産品生境控制與品質分子檢測技術。組織實施主要農業動植物功能基因組、農業生物藥物創制、精準農業技術與裝備、海水養殖種子工程重大項目。
現代交通技術。發展綜合交通智慧化技術,實現綜合交通運輸服務、組織和控制的個性化、智慧化和可視化;掌握汽車設計與製造的核心技術,實現自主品牌産品産業化;突破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和安全關鍵技術,增強交通運輸安全保障能力,提高運網能力和運輸效率。重點研究綜合交通運輸系統與安全技術、重大交通基礎設施核心技術。組織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
地球觀測與導航技術。圍繞國家綜合地球觀測系統、自主衛星導航系統、月球探測、載人航太等重大工程以及行業重大應用需求,突破一批核心技術,建立若干國家級應用節點的地球觀測網格體系,形成若干重大應用示範系統,大幅度提高國産空間資訊處理軟體和導航定位終端産品的市場佔有率。重點研究新型遙感器、地球空間資訊系統技術、高精度無縫導航定位技術。
(2)穩定支援基礎研究
堅持服務國家目標與鼓勵自由探索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求真探源,人才為本;發展基地,營造環境;雙力驅動,重點突破”的發展思路,進一步完善學科佈局,在新興交叉學科和科學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世界科學發展的主流方向和具有我國優勢、特色的基礎研究領域,取得一批在國際上産生重大影響的原始性創新成果,大幅提升我國在國際科學界的地位;實施蛋白質研究、量子調控研究、奈米科學技術研究、發育與生殖研究四個重大科學研究計劃,提高我國原始創新能力。
學科發展和科學前沿重大問題。在全面部署數學、物理、化學、天文學、地球科學、生物科學等基礎學科的基礎上,培育和支援新興交叉學科,促進學科全面協調發展;選擇一批重大科學前沿問題開展研究。優先部署生命過程的定量研究與系統整合,凝聚態物質與新效應,物質深層次結構和宇宙大尺度物理學規律,核心數學及其在交叉領域的應用,地球系統過程與資源、環境和災害效應,新物質創造與轉化的化學過程,腦科學與認知科學,科學實驗與觀測方法、技術和設備的創新等方向的重點課題。
專欄15:科學前沿重大問題
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研究領域。圍繞農業、能源、資訊、資源環境、人口與健康、材料、綜合交叉和重要科學前沿等領域的戰略需求,重點部署人類健康與疾病的基礎研究,農業生物遺傳改良和農業可持續發展中的基礎科學問題,人類活動對地球系統的影響機制,全球變化及其區域響應,複雜系統、災變形成及其預測調控,能源可持續發展中的關鍵科學問題,基礎材料改性優化、新材料設計探索及其服役失效機理研究,極端環境條件下製造的科學基礎,航空航太的重大基礎科學問題,支援資訊技術發展的科學基礎等方面的研究。
專欄16: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研究領域
重大科學研究計劃。蛋白質研究要在蛋白組學、蛋白質結構與功能研究、蛋白質研究新技術方法領域取得重大突破;量子調控研究要在與量子調控有關的量子現象的基本理論方面取得突破,在實驗室初步實現基於這些現象的新量子調製技術;奈米科學技術研究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奈米材料、奈米器件、奈米生物和醫學研究體系,形成若干個在國際上有&&作用的研究團隊;發育與生殖研究要逐步建立以人類為主的含非人靈長類的胚胎幹細胞庫,建立胚胎幹細胞定向分化模型,在生殖健康、組織工程和動物克隆等方面實現重大突破。
專欄17:重大科學研究計劃
4.強化共用機制,建設科技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發展思路:以資源整合、優化配置為主線,共用為核心,按照項目、基地、人才統籌安排的原則,加強科技基礎性工作、科技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建設。將平臺建設作為國家主體科技計劃,根據各類創新活動的需要,按照不同類型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特點和發展規律,採取靈活多樣的整合方式和共用模式,實現科技基礎條件資源高效利用,為推進全社會創新活動提供穩定支撐。
階段目標:到2010年,重點建設一批高水準的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總數達到250個左右,建設若干大型科學工程或基礎設施;搭建由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用平臺、科學數據共用平臺、科技文獻共用平臺、自然科技資源共用平臺、網路科技環境共用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共用平臺等為主體框架的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立與平臺建設和管理相適應的政策法規和制度規範,初步形成以共用為核心的制度框架,推動建立一批全國性的科學研究共用網路。
(1)加強國家研究實驗基地建設
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根據《綱要》提出的目標和任務,在新興和交叉學科方面填補空白,建設若干學科交叉、綜合整合、機制創新的國家實驗室。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進一步完善實驗室佈局,不斷提高運作和管理水準。在生態環境、材料環境腐蝕、地球物理等領域加強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建設,構建國家野外研究站網路體系。加強國家工程中心、中試與産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完善“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基地運作機制,形成佈局合理、裝備先進、共建共用、流動開放、高效運作的國家研究實驗基地體系。
(2)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若干為多學科研究服務並具有強大支撐能力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強整合,推動共用,提高科學基礎設施的綜合使用效益。著眼于國家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對科技進步的重大需求,面向國際科學技術前沿,在我國具有相對競爭優勢,以及國家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戰略性技術領域,重點加強高性能計算、大型空氣動力研究試驗、散裂中子源、強磁場裝置、大型天文望遠鏡、海洋科學綜合考察船、航空遙感系統、結冰風洞、大陸構造環境監測網路、重大工程材料結構服役安全研究評價設施、子午工程、地下資源與地震預測極低頻電磁探測網、蛋白質科學研究設施和農業生物安全研究設施等方面的大科學工程或基礎設施建設。
(3)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
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技術手段,加強科學數據平臺、科技文獻平臺、自然科技資源平臺和網路科技環境平臺建設,構建網路化科技資源共用體系,提高科技資源網路化共用和利用效率。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科技成果資訊服務體系和公益與行業共性技術轉化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的技術標準研究和認證認可關鍵技術研究,推動國家標準、計量和檢測技術體系建設。
專欄18: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重點任務
5.實施人才戰略,加強科技隊伍建設
發展思路: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把科技人力資源作為最重要戰略資源,緊緊抓住培養、吸引和用好人才三個環節,不斷創新科技人才工作體制機制,營造有利於創新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完善適合我國科技發展需要的人才結構,培養和造就一大批富有創新精神的科技人才,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推動我國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援。
階段目標:到2010年,初步建立有利於創新人才涌現與成長的體制機制和重視人才、支援人才和關愛人才的環境與氛圍;形成一支與國家科技發展相適應的、高素質科技人才隊伍,我國科技活動人員總量達到700萬人以上,其中科學家和工程師為400萬人;從事R&D活動的科學家和工程師全時當量達到130萬人年。
(1)營造有利於創新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
加強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的有機結合,建立若干科研機構、高校與企業緊密合作的創新型人才培養基地。全面推進科研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完善和規範科技人員薪酬制度。健全和完善吸引留學人才回國和參與科技工作的相關政策與措施。改善科技人員的科研和工作條件,提高科技計劃中人員費的支援比例,鼓勵和規範科技人才的流動與交流。建立以能力為導向的科學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科技獎勵制度。
(2)培養和造就多層次、高素質的科技人才隊伍實施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利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在《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培養和引進一批國家急需的高級科技人才。配合重大專項實施,制定相關領域人才培養使用專項計劃。制定促進項目、基地與人才隊伍建設相結合的具體措施,在國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基地中列支專項經費用於培養人才,支援青年創新人才、跨學科複合人才以及“小人物”的成長,高度關注“非共識項目”。加大對企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支援,研究制定鼓勵和引導企業吸引優秀人才和開展人才合作交流的具體措施。加強實驗技師等科研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和培訓。加大相關科技計劃對農村科技人才培養的投入,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實用技術人才。制定優惠政策,引導、鼓勵科技人才到民營企業、貧困地區、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工作。加強科技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和水準。
6.營造有利環境,加強科學普及和創新文化建設發展思路:以提高公眾科學素質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大力提升全社會的科普能力,形成大力弘揚科學精神,宣傳科學思想,推廣科學方法,普及科學知識的社會氛圍;積極發展創新文化,弘揚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增強創新意識,為科技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
階段性目標: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興辦科普的局面,建成一批高水準的大中型科普場館,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有較大發展,公民科學素質明顯提高,達到世界主要發達國家20世紀80年代末水準。初步建成創新文化研究和普及的基礎平臺,在科技界形成和確立良好的道德風範和價值準則,在科技隊伍中樹立創新價值觀、普及創新精神。
(1)加強科學技術普及
加強對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加強政府、社會團體和企業等各方面的優勢整合,促進科技界、教育界和大眾傳媒之間的協作,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建立科普事業良性運作機制。研究制定《科普法實施細則》和促進科普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積極推進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重點加強面向未成年人、廣大農民、城市勞動者和各級領導幹部的科普工作。政府持續增加財政投入,加強政策引導,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向科普事業投入。實施科普能力建設工程,促進科普創作和科普作品出版,加強科普理論研究和多層次專業科普人才培養,重點加大對中西部和民族地區科普基礎設施投入的支援力度。繼續辦好科技活動周、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科普活動。推進科技計劃項目科普工作,逐步建立科普監測評價體系,加強宏觀引導。
(2)發展創新文化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發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優勢,大力發展創新文化,充分發揮科技評價和科技獎勵在推動自主創新中的導向作用,在全社會培育創新意識、倡導創新精神,完善創新機制,大力提倡敢為人先、敢冒風險的精神,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大力倡導敢於創新、勇於競爭、寬容失敗、追求成功的精神,為科技創新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文化氛圍。
專欄19: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重點任務
7.突出企業主體,全面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發展思路:以建設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突破口,堅持“明確定位,優化結構,完善機制,提升能力”的原則,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點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採取若干重大措施,激勵企業成為創新主體。切實加強區域和地方科技工作,有效整合中央、地方科技資源,形成中央、地方科技聯動,各區域科技協調發展局面。
階段目標: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自主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在主要産業部門和大中型企業建立一批工程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支援形成一批産學研戰略聯盟。緊密結合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構建各具特色、優勢互補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帶動形成一批具有區域優勢和地方特色的産業集群。進一步擴大建立和完善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初步形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發展規律且有效互動的國家創新體系基本框架。
(1)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
積極發揮經濟和科技政策的導向作用,激勵和引導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實施機制,加大國家科技計劃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援。建立與企業的資訊溝通機制,國家有關科技計劃要充分反映企業、産業發展的需求,項目評審要更多地吸納企業同行參與。鼓勵企業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對重大專項和科技計劃中有産業化前景的重大項目,優先支援有條件的企業集團、企業聯盟&&承擔,或由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承擔,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産學研結合的項目實施新機制。
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支援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類研發機構,特別是鼓勵大型企業或主要行業的龍頭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打造企業技術創新和産業化平臺,努力形成一批集研究開發、設計、製造于一體,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骨幹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促進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創新企業集群。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創辦高新技術企業。鼓勵外資企業在我國設立研發中心,加強合作研究。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加強工程實驗室、工程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産業技術聯盟建設,加大現有研究開發基地與企業的結合,建立企業自主創新的基礎支撐平臺,並著重建立面向企業開放和共用的有效機制,整合科技資源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
完善符合市場經濟特點的技術轉移體系,將技術轉移作為科技計劃和公共科技資源配置的重要內容,促進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創造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打破行業和市場壟斷,重視和發揮民營科技企業在自主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産業中的生力軍作用。國家有關計劃要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援力度,建立適應中小型企業創新需要的投融資機制,建立和完善支援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資訊、技術交易、産業化服務的平臺,營造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良好環境。深化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企業化轉制改革,鼓勵和支援其在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中發揮骨幹作用,推進國家工程技術創新基地建設和發展。
專欄20:技術創新引導工程
(2)建設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深化科研體制改革,明確不同類型科研機構的職責定位。以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作機制為重點,探索實行理事會制度,完善所長負責制,擴大科研院所的管理自主權,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規範,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推進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分類改革,提高改革驗收後每人平均事業費標準,完善管理和運作機制,形成一批穩定服務於國家目標的高水準公益科研基地。實施中科院知識創新工程三期項目,在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的若干重要領域形成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研究所。深化高校科研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的結合,建設一批高水準的研究型大學。以國家目標和産業需求為導向,進一步推動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在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方面的合作,促進資源共用,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根據國家重大需求,填補研究領域空白,建設一批高水準國家研究基地。探索建立對基礎研究、前沿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類研究相對穩定的支援方式。研究建立以財政支援為主的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定期評價機制,將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財政資助強度的重要依據。
(3)建設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國防科技創新體系深化國防科研體制改革,以促進軍民科技資源統籌配置、有效共用為重點,建設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國防科技創新體系。加大軍民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政策的協調力度,以組織實施重大專項為突破口,統籌軍民科技計劃,加大民口企業和科研機構參與國防科技計劃的力度,促進軍民科技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産品設計製造到技術和産品採購各環節的有機銜接。加強軍民兩用技術研發,促進軍用和民用科技的雙向轉移以及軍民兩用技術的産業化。加強軍民科技資源的有效整合,建立軍民科技基礎設施和條件平臺有效配置、合理共用的機制。加快國防科研院所體制改革,推進有條件的國防科研機構的企業化轉制,探索促進軍民科研結合的管理模式,促進軍民創新人才的有序流動和優化組合。
(4)建設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
根據綜合協調,分類指導,注重特色,發揮優勢的原則,以促進中央與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機結合,推動區域緊密合作與互動,促進區域內科技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為重點,圍繞區域和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需求,建設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全面提高區域科技能力。加強區域科技規劃工作,發揮中央財政配置資源的引導作用,統籌區域科技資源,形成合理的區域科技發展佈局。東部地區加強高技術的研發和基地建設,大力推動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和産業技術的提升與跨越,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産業;中部地區充分發揮區域綜合優勢,重點提升農業、能源等支柱産業和新興産業的技術水準;西部地區綜合應用多種科學技術手段,保護和治理生態環境,合理開發優勢資源,發展區域特色産業,形成區域創新和新經濟增長極;東北地區加強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積極開拓新興産業,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通過重大項目引導,促進跨區域的創新合作和創新聯盟建設。發揮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在區域科技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和區域知識擴散中的輻射作用;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工作,強化區域中心城市對區域創新活動的帶動作用和對區域科技資源的凝聚作用。
要加強對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導,強化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的職責。整合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資源,形成中央和地方聯動的機制,支援有條件的地方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地方科技工作要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為重點,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促進地方優勢和特色産業發展與社會進步。深入實施科技富民強縣行動計劃,加強對縣(市)科技資訊平臺等科技基礎條件建設的支援力度,增強縣(市)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健全縣(市)科技機構,推動基層科技隊伍的建設。
(5)建設社會化、網路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按照政府推動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發展與規範相結合,全面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專業化分工與網路化協作相結合的原則,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加強創新服務為重點,建設社會化、網路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制定出臺支援科技中介機構發展的稅收政策,建立有利於各類科技中介機構發展的運作機制和政策法規環境。鼓勵多種所有制投資主體參與科技中介服務活動,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各類社團在科技中介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把依靠中介機構完善管理和服務,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對科技中介服務能夠承擔的工作,積極委託有條件的科技中介機構組織實施。通過任務委託等方式,培育骨幹科技中介機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大力開展培訓工作,提高科技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水準和素質。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推動技術創新中的服務和協調功能。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和創新,鼓勵各類農科教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多元化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
8.加強科技創新,維護國防安全(略)
四、保障措施
圍繞《綱要》和“十一五”科技發展部署,制定各項保障措施,加大實施力度,切實形成有利於自主創新的新體制和新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建立一把手抓第一生産力的工作機制和組織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加強對科技工作的領導,並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成效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重要內容,強化政府的科技宏觀管理能力。充分發揮各地方、各部門、各社會團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協同,共同推動《綱要》的組織實施。
建立經濟政策與科技政策的部際協調機制,強化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建立財政部門會同科技部門編制財政科技預算的會商和協調製度,加強對科技投入的統籌管理。建立促進軍民科技資源統籌配置的聯席會議制度與軍品市場準入機制,加強軍民科技計劃的銜接與協調。建立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産品的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協調機制,加強對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的管理和引導。通過建立與實施這些統籌協調機制,充分實現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創新活動的相互促進。
2.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
大幅度增加財政科技投入,強化科技投入增長的保障機制。確保各級政府在年初預算分配和財政超收分配中,財政科技投入增長幅度達到法定增長的要求。2006年中央財政科技投入實現大幅度增長,在此基礎上,“十一五”期間財政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國家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綱要》重大專項的順利實施。
調整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加強對非競爭性科技創新活動的支援力度,合理安排經費比例,加大對基礎研究、社會公益性研究、前沿高技術研究、科技基礎條件建設的支援,引導地方和行業部門加大科技投入,重點解決國家、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
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機制,綜合運用財政撥款、基金、貼息、擔保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向創新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深入推動創業風險投資事業發展和促進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政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高新技術産業的投入力度。在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許可的前提下,支援保險公司投資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加大對地方的科技轉移支付,通過資金支援、政策引導、創新機制等方式,促進地方科技和經濟發展。
完善財政科技投入管理機制,建立適應新形勢的科技經費監督管理和績效評估體系,提高財政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率。
3.落實促進自主創新的各項激勵政策
加大《綱要》及其配套政策的實施力度,抓緊制定並落實有關實施細則。要深入實施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有關財稅、金融、政府採購等政策。加大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的稅前抵扣力度,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的折舊,加快實施消費型增值稅。積極探索政府資金和各類金融資本有機結合支援自主創新的方式,鼓勵和引導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對自主創新的支援,改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實施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採購政策,建立財政性資金採購自主創新産品的制度,改進政府採購評審方法,給予自主創新産品優先待遇,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促進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政策,加強對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管理,對企業消化吸收再創新給予政策支援。
4.深入實施智慧財産權和技術標準戰略
有效利用智慧財産權制度和技術標準提升我國産業國際競爭力。完善國家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執法,防止智慧財産權濫用。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智慧財産權特別審查機制,完善相關制度及程式。國家科技計劃和各類創新基金對所支援項目在國外取得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相關費用,按規定經批准後給予適當補助。
強化科技創新的智慧財産權目標導向,對事關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重大科技領域、重要高新科技産業和國民經濟重點行業,以掌握核心技術及其智慧財産權為主要目標,在國家層次上組織實施專利戰略,編制必須掌握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目錄,通過科技計劃和建設投入給予重點支援。
加強各類創新主體的智慧財産權管理能力建設, 針對科研管理人員、研究開發人員的不同需求,相應開展智慧財産權知識培訓、戰略管理培訓和實務輔導,培養一批既懂技術又懂智慧財産權的科技管理隊伍,提高科研機構、高科技企業和其他創新主體的智慧財産權保護、管理水準。
完善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體系,支援建立智慧財産權資訊服務平臺,實現智慧財産權管理服務與科技創新活動的有機結合;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重大産業化項目和建設投資等方式支援科研機構、大學與相關企業在若干重點行業和技術領域建立智慧財産權戰略聯盟,形成聯盟成員優勢互補、協同配套、風險共擔、權益共用的運作機制。
推動形成以我為主的技術標準,支援企業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對推動我國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的企業給與補助。將形成技術標準作為國家科技計劃的重要目標。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
5.形成新型對外科技合作機制
“十一五”時期,國際科技合作工作要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科技競爭力為核心,樹立全球戰略意識,凝練合作重點,加強統籌協調,提升合作層次,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貫徹落實《綱要》的各項任務,為經濟建設、科技發展和國家的總體外交服務。逐步形成“以我為主,互利共贏;為我所用,支撐創新;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統籌整合,突出重點”的國際科技合作新態勢。
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大工程計劃,鼓勵並支援我國科學家和科研機構參與或&&組織國際和區域性的大科學工程,充分利用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工程平臺,分享世界最新研究成果。從《綱要》實施實際需求出發,有針對性地支援、聘請一批高水準的海外專家和優秀科技人才團隊來華從事合作研究、學術交流、技術培訓或工作任職。探索建立長效的人員交流機制,變一般性人員交流為有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高水準的人才合作交流。
完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體系,打造我國對外科技合作平臺。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教育部211、985工程,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等相結合,依託有優勢的大學、研究院所和企業與國外合作建立一批高水準的國際科技合作研發中心和基地;利用國家高新區、大學科技園、海外科技園,建立一批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園區和示範服務機構。
充分發揮政府在國際科技合作中的引導作用,拓展合作渠道,形成政府搭臺,企業、大學、科研機構等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的國際科技合作格局。重點支援有助於解決科學技術瓶頸難題,有助於利用國外資源,有助於實現企業“走出去”戰略的國際科技合作。緊密結合雙邊、多邊政府間科技合作工作,支援“傳統藥物國際研究”、“伽利略”、“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反應堆”等一批大科學國際合作項目,完善政府間科技合作模式。加強內地與港、澳、臺的科技合作。
建立和完善國際科技合作協調機制、專家諮詢機制、“自上而下”立項管理和評估機制,加強對國際科技合作工作的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建立一支專業化的國際科技合作管理隊伍。
6.完善科技法律法規體系
建立和完善新時期促進科學技術發展,推進全社會科技進步的科技法律制度體系。積極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法》的修訂,深入開展促進科技資源共用,支援科技中介機構與科研機構發展,加強科學技術普及,扶植生物技術等新興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等的法律制度研究。鼓勵各地方結合實際開展各具特色的立法實踐,切實加強科技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工作。
7.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
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公正公開為核心,深化科技計劃管理體制改革,構建 “權責明確,定位清晰,結構合理,運作高效”的國家科技計劃體系和“公正、公開、規範、高效”的科技計劃管理體系。
調整和完善科技計劃結構,形成由重大專項和基本科技計劃組成,與《綱要》任務相銜接的科技計劃體系。基本科技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的主要形式和內容,包括基礎研究計劃、國家支撐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計劃、政策引導類計劃等。基礎研究計劃突出原始創新,主要定位分別為自由探索性基礎研究和國家目標導向的戰略性基礎研究;國家支撐計劃突出公益技術研究和産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突出戰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重點加強前沿技術研究開發;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計劃突出資源共用,為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提供支撐;政策引導類計劃突出企業技術創新。
加強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創新管理機制,促進分類管理,根據各類科技計劃的定位和功能,圍繞國家目標、科學前沿、市場需求等確定國家科技計劃的目標導向。加大科技計劃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援,增強企業參與科技計劃的力度。加強科技計劃的項目實施與能力建設有機銜接,完善科技項目實施中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建立有利於自主創新的科技評價體系。構建統一的國家科技計劃管理資訊平臺,保證管理的公開、公正與透明,提高科技資源的配置效率。完善專家管理機制,建立科技統計、技術預測、第三方獨立評估、信用管理等制度。建立目標管理和問效問責制,加強對計劃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績效評估。
8.建立有效的規劃實施機制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協調機制。發揮“十一五”規劃對未來五年我國科技發展的指導性作用,加強規劃與計劃的銜接。根據“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總體思路、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結合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總體部署,制定和實施各項國家科技計劃。各行業、地方從各自的發展實際出發,制定相應的科技計劃。國家科技主管部門根據部門、行業、區域特點,加強對部門、行業和區域科技計劃的協調和分類指導。
建立健全技術預測機制。進一步把握科學技術發展的新趨勢和新特點,跟蹤已納入“十一五”規劃的科技領域和重大項目的新變化,為科技規劃的滾動實施和動態調整提供決策依據。建立健全技術預測制度,促進技術預測規範化;建全技術預測機構,建設技術預測隊伍,廣泛吸收社會科學領域、産業界和科研管理部門專家參與技術預測;完善技術預測方法,保證技術預測工作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建立規範的評估監督與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獨立與規範的評估和監督機構,定期評估規劃的實施情況,監督重大項目的執行情況。制定和完善適應各類科技活動特點的評估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評估指標在規劃實施中的導向作用。規範評估和監督程式,完善評估和監督機制。提高評估和監督的公開性與透明度,加強與公眾的交流與溝通,建立必要的公示制度和公眾參與制度,定期公佈評估報告。加強評估工作的法制化建設。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科學技術的新進展和社會需求的新變化,對規劃作出必要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