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全面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簡稱北斗終端)産品品質監管,切實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提升交通運輸行業運營管理的品質和服務水準,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交辦科技函〔2018〕632號)的有關要求,交通運輸部組織實施了北斗終端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委託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技術機構,國家汽車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北京通州)、交科院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通信資訊工程品質檢測中心具體承擔北斗終端抽樣和檢測工作。承檢機構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選取抽樣人員開展監督抽查工作。監督抽查工作嚴格按照《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交科技發〔2012〕32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交法發〔2017〕120號)和交辦科技函〔2018〕632號等有關標準規範進行。
二、抽查過程和結果
交通運輸部將公告的北斗終端生産企業納入監督抽查對象資訊庫,採用隨機抽取的方式,選取具備抽查條件的36家生産企業,現場抽取了41個型號、41個批次的樣品,覆蓋北京、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14個省(市)等,對樣品的36項重要指標進行了檢測,最終確定合格樣品40個,不合格樣品1個(杭州恒領科技有限公司),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7.6%(見附件)。有1家企業(深圳市北斗時空科技有限公司)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2018年北斗終端抽樣合格率與2017年(94.1%)相比有所提升,産品總體品質較好,發現的産品不合格項為路線偏離提醒、超速提醒、疲勞行駛提醒等技術指標。
三、工作要求
北斗終端産品是關乎交通運輸安全、運營品質和服務水準的重要産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重視産品品質,認真對待監督抽查結果,強化品質監管工作。
(一)要繼續加強北斗終端産品品質監管,落實監管責任,確保進入交通運輸市場的産品符合標準要求。
(二)要按照《交通運輸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交科技發〔2012〕32號)有關要求,認真督促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和拒絕監督抽查的企業進行整改,其産品未經交通運輸部確認之前,不得在交通運輸行業使用。
(三)要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産品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加強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和拒絕監督抽查企業跟蹤檢查。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生産企業依法落實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強化內部品質管理,切實維護産品品質安全。
附件:2018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産品品質行業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國家汽車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北京通州)、交科院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通信資訊工程品質檢測中心,公路院,法制司、運輸服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