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佈第一批智慧交通先導應用試點項目(自動駕駛和智慧航運方向)的通知

文號:交辦科技函〔2022〕1253號

文號

交辦科技函〔2022〕125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22-00048

公開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主題詞

智慧交通;應用試點;自動駕駛;智慧航運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科技與資訊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為落實《“十四五”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規劃》相關任務,經自主申報、相關單位推薦和專家評審,交通運輸部同意將“北京城市出行服務與物流自動駕駛先導應用試點”等18個項目作為第一批智慧交通先導應用試點項目,現予以公佈(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試點項目&&單位是落實試點任務的主責單位,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科學組織、有序推進。各試點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規定,在加強風險防控、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堅持應用導向,聚焦自動駕駛和智慧航運技術與交通運輸業務的深度融合,務實創新,並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面向場景的綜合解決方案。各試點項目推薦單位要加強跟蹤、指導和支援,積極協調解決試點任務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二、部科學研究院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要切實加強跟蹤管理,組建專家組對各試點項目進行全程指導,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經驗交流,跟蹤推進技術指南編制,及時總結宣傳試點成果。

三、部科技司將組織各試點項目完成情況和取得成效的年度評估,按實施期限完成試點內容並取得預期成效的,部將在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創新平臺認定、科技領軍人才評選、國家科研項目推薦等工作中予以優先支援。未完成試點任務的,須限期整改;整改後仍未達到要求的,取消試點並收回任務書。

四、試點過程中相關問題和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

聯繫人: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王祺,電話:010-65292869;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尚文豪,電話:010-58278041;郵箱:wangqi@mot.gov.cn。

附件:第一批智慧交通先導應用試點項目名單(自動駕駛和智慧航運方向)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2年8月22日

抄送:試點項目&&單位,相關共建高校,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1. 第一批智慧交通應用試點項目名單(自動駕駛和智慧航運方向).doc
  1. 第一批智慧交通應用試點項目名單(自動駕駛和智慧航運方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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