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為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管理,提升工程建設和運輸服務品質,依據《公路水路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辦法》(交科技規〔2020〕2號,以下簡稱《辦法》),部定於2023年4月至11月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以下簡稱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産品
監督抽查産品為:路面標線塗料、防眩板、輪廓標、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膠管、玻璃鋼管箱、減水劑、錨具、高分子防水材料(含片材、止水帶、遇水膨脹橡膠)、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溢油分散劑共10種。
監督抽查産品、檢測項目及依據標準見附件1。
二、抽查程式
(一)聽取産品生産企業和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産品使用及品質控制情況的介紹;
(二)檢查産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産品檢測報告及有關産品品質控制記錄;
(三)按標準規範在現場隨機抽取樣品,進行檢驗檢測,按照《辦法》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三、抽查組織與實施
(一)部科技司組織實施監督抽查工作,在監督抽查檢驗機構資訊庫、抽查對象資訊庫中隨機抽取27家抽檢機構及抽查對象,並制定了《2023年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抽檢分離”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見附件2),明確各抽檢機構具體工作任務(見附件3)。
(二)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督抽查工作,認真組織,週密部署,落實責任部門,指定專人配合抽檢機構做好監督抽查工作。要及時協調解決被抽查單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等問題,督促不合格産品的生産企業、銷售企業和工程建設單位認真進行整改。
(三)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工作依據、統一抽查計劃、統一檢驗機構、統一匯總口徑、統一發佈結果”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部省聯動監督抽查實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報部備案。要保障工作經費,切實做好本省産品品質監督抽查試點工作。在試點工作過程中要及時總結經驗,有關情況及時反饋部科技司。
(四)各抽檢機構應當按照《辦法》《方案》和有關標準規範要求認真開展工作。要準確規範填寫抽樣文書(附件4),隨機選派抽樣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于10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務,編寫工作報告並報部科技司。
(五)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監督抽查&&技術機構,負責對抽檢機構進行技術培訓與督促指導,及時匯總報告有關情況,撰寫工作報告,于11月30日前報送部科技司。
(六)被抽查單位應積極配合抽檢機構做好監督抽查工作,按照國家和部有關規定提供抽查樣品,對抽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按照實際情況填寫《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情況調查表》(附件5),于11月30日前反饋部科技司。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監督抽查工作費用按國家及部有關規定執行。
(二)聯繫人和聯繫方式:部科技司 趙曉輝,電話:010-65292199、65292100(傳真),zhaoxh@mot.gov.cn;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李偉, 010-62079574、62024903(傳真)。
附件:1. 2023年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産品、檢測項目及依據標準一覽表
2. 2023年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抽檢分離”實施方案
3.2023年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抽檢機構資訊及工作任務一覽表
4.抽樣文書
5.交通運輸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情況調查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