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的通知

文號:交辦科技函〔2025〕661號

文號

交辦科技函〔2025〕66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1/2025-00015

公開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主題詞

第一批;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

機構分類

科技司

主題分類

專項規劃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市場監管局(廳、委),國家鐵路局綜合司、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國家郵政局辦公室,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交通運輸領域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為充分發揮標準在智慧交通領域的引領作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開展了第一批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以下簡稱智慧交通標準化專項試點),經申報推薦、專家審查和社會公示,確定了25個試點項目(見附件)。現予以公佈,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項目計劃執行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原則上為2年。

二、試點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實施方案》要求開展相關工作,依據試點內容和考核指標進一步細化試點項目實施方案,並在試點項目下達2個月內報送推薦單位。加強組織協調、試點建設和經驗總結,推動智慧交通標準化專項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三、推薦單位要依據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加強指導,督促各項試點內容落到實處,支援智慧交通標準化專項試點創建和宣傳工作,傳播標準化理念,推廣標準化經驗。

四、試點單位應于每年11月底前總結年度執行情況,由推薦單位匯總後報交通運輸部科技司。總結應包括試點實施情況、計劃任務和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配套措施落實情況,以及試點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報送內容應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反映試點項目整體進展狀況。

五、交通運輸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定期對試點項目進行指導和評估,組織開展驗收工作。部相關業務司局加強業務指導,推動試點項目成果在更多業務場景下的推廣、應用。

對試點項目實施中出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反饋。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科技司 付熙 010-65292100;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 李涵 010-82261655。

附件:第一批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佈)


  1. 第一批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智慧交通專項)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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