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十二五”時期交通運輸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

文號:廳科技字〔2011〕158號

文號

廳科技字〔2011〕158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6/2011-02088

公開日期

2011年08月02日

主題詞

教育培訓

機構分類

人事教育司

主題分類

行政規範性文件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央關於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總體要求,加快提高交通運輸行業幹部隊伍素質,促進交通運輸事業科學發展,現就落實《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十二五”教育與培訓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做好“十二五”時期交通運輸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
  幹部教育培訓是行業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提高從業人員隊伍素質的重要途徑,是促進現代交通運輸業發展的重要保證。“十二五”時期,交通運輸發展仍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加快調整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大力發展現代交通運輸業,要有一支高素質、創新型交通運輸從業人員隊伍作支撐,要有一大批掌握現代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熟悉市場規劃,依法行政的交通運輸管理幹部作保證。新形勢新任務對交通運輸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新形勢下做好行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開創交通運輸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新局面。
  二、“十二五”時期交通運輸幹部教育培訓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培訓目標
  以轉變觀念、提升行業幹部推動交通運輸科學發展水準為目標,以增強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加強行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加快提高行業幹部依法行政和專業化水準,努力促進高素質幹部隊伍建設。
  (二)主要任務
  根據《規劃》總體要求,“十二五”時期行業幹部教育培訓規模將達到220萬人次,培訓任務由交通運輸部、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海事、救撈系統等共同組織完成。
  1.由交通運輸部組織完成的有:一是組織實施部辦幹部培訓計劃,完成5萬人次的行業幹部培訓任務;二是組織實施部支援西部地區交通運輸幹部培訓計劃,通過專題培訓班、遠端培訓、講師團“送教到府”等方式,完成西部地區13.5萬人次幹部培訓任務,培養西部地區1000名碩士以上高層次管理人員;三是組織實施全國交通運輸局長培訓專項計劃,完成市(地)、縣交通運輸局長5000人次的培訓任務,重點是市(地)交通運輸局領導幹部、縣交通運輸局正職領導幹部和新任職領導幹部,同時,結合此項計劃開展對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以上領導幹部的培訓。
  2.由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完成對市(地)、縣交通運輸局領導幹部1萬人次的培訓任務。培訓範圍應覆蓋所在省(區、市)的所有市(地)、縣交通運輸局,切實保證本地區70%以上縣交通運輸局領導幹部接受培訓,有條件的地區應完成所有縣交通運輸局領導幹部的培訓。
  3.由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及海事、救撈系統(以下簡稱各有關單位)組織完成對公路建管養、道路運輸、城市交通、港口航道、航運管理、海事管理、救助打撈以及行政執法等專業管理幹部200萬人次的培訓任務。
  三、有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組織管理,充分發揮政府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教育培訓中的主導作用,發揮教育培訓機構在教育培訓中的主體作用。
  1.要根據《規劃》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或年度計劃,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抓好規劃或年度計劃的實施,把幹部教育培訓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同時,要按照部下達的年度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做好參訓學員的選派以及培訓效果的跟蹤、評價工作。
  2.要加強對所屬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管理,不斷提高幹部教育培訓的品質和水準。根據培訓需求,鼓勵和引導培訓機構不斷更新教學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提高教學水準,進一步增強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對培訓項目的審核和管理,抓好培訓計劃的落實。要建立完善培訓績效考核評估機制,促進教育培訓機構不斷優化服務,努力提高管理水準。
  3.要充分利用行業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積極發揮交通運輸行業“1+32”幹部教育培訓平臺的主渠道作用,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用,確保行業大規模幹部教育培訓任務的完成,確保行業幹部教育培訓的品質和效益。
  4.要切實履行責任,加大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支援力度,為幹部教育培訓提供政策和資金保障。按照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四個不變”原則,積極爭取沿用按不低於原交通規費1%的標準提取專項資金用於交通運輸教育培訓工作,優先將教育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二)部將加強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行業幹部教育培訓數據和資訊的統計、通報制度,定期公佈行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情況。每年第一季度,部將組織召開專門會議,對上一年度行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各有關單位應于每年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報部科技司。
  (三)請各有關單位對行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反饋部科技司,聯繫電話:010—6529286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交通運輸 教育 培訓 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1年7月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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