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決策部署,決定共同啟動推廣普及交通醫療急救箱伴行計劃,力爭“十四五”期間逐步在交通運輸客運場站普及配備交通醫療急救箱,有效提升交通運輸行業保障人民安全出行的應急救護能力。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十四五”期間加快推進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及人民出行健康需求相適應的交通運輸行業應急救護能力建設,助力健康中國建設,建設人民滿意交通。
(二)基本原則。
屬地主導,行業推進。推動地方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對照目標要求,納入民生工程,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分類分批施策,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資源配置,堅持公益性,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建設。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發揮業務指導優勢,制定完善推廣普及交通醫療急救箱伴行計劃的整體規劃和配置應用標準。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指導地方紅十字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統籌謀劃,先行先試。堅持“先行先試、循序漸進”,優先在中心城市客運樞紐、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不含有軌電車車站)以及省會城市主要鐵路客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客流密集的交通運輸場站開展試點,逐步在其他城市交通運輸場站推廣應用。
完善政策,優化環境。推動交通運輸場站醫療急救設施設備規劃和標準制定,推動各地法規規章的制修訂,為醫療急救設備布設單位和從業人員在自身工作場所實施應急救護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救助,努力形成交通運輸場站從業人員積極學用急救知識技能的良好氛圍。
加強宣貫,形成共識。常態化開展交通運輸場站應急救護培訓普及工作,積極推進交通運輸職業院校、從業人員開展急救知識技能培訓。配合屬地加強交通運輸行業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宣傳,引導人民群眾正確認識公共場所緊急救助行為,理性對待可能出現的各種救助後果。
(三)工作目標。
第一階段(至2021年底):研究制定交通運輸場站醫療急救配置有關標準規範。推進實現國內省會城市主要鐵路客站、一級汽車客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中心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不含有軌電車車站)、全國日均客流量2000人以上的港口客運站,以及渤海灣、瓊州海峽、長江三峽庫區水域省際客運航線客(滾)船,各類交通執法車(船)配置醫療急救箱。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城市重點交通運輸樞紐以及渤海灣、瓊州海峽、長江三峽庫區水域省際客運航線具備條件的客(滾)船以及上述水域日均客流2000人以上具備條件的省際港口客運站,試點配備布設醫務室或紅十字救護站、醫療急救設備(含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儀AED等,下同)。分級分批啟動客流密集交通運輸場站的人員應急救護技能培訓。
第二階段(至2022年底):基本完成開通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不含有軌電車車站)醫療急救箱普及工作。推動日均客流量1000人以上具備條件的港口客運站及單程航行時間3小時以上的國內客運船舶配備醫療急救箱,推動日均客流量2000人以上具備條件的港口客運站,以及單程航行時間3小時以上具備條件的國內客運船舶配備醫療急救設備。推進交通運輸職業院校、從業人員開展急救知識技能培訓。指導各地有計劃做好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人員培訓、宣傳引導,提高應急救護技能。試點在省際、市際客運班車及旅遊包車配置醫療急救箱。推進實現在郵政分揀中心、其他具備條件的快遞分揀中心配備醫療急救箱。
第三階段(至2025年底):在國內地級城市主要鐵路客站、三級及以上客運站、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不含有軌電車車站)實現醫療急救箱全覆蓋。推動日均客流量1000人以下具備條件的港口客運站以及單程航行時間2小時以上的客運船舶配備醫療急救箱,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港口客運站及單程航行時間2小時以下具備條件的客運船舶配備醫療急救箱。在國家中心城市的主要高鐵站、客運樞紐、城市軌道交通等具備條件的站點,爭取實現布設醫務室或紅十字救護站、醫療急救設備全覆蓋,並逐步向條件成熟的其他城市推廣。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應急救護知識普及率顯著提高,應急救護志願服務隊伍不斷發展壯大。
二、重點任務
(一)統一建設標準規範。制定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普及配備醫療急救箱、配備醫療急救設備的整體規劃和配置標準,明確使用場景、使用人員和使用環境等。國內民航機場應急救護設施設備配備按照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有關規章、規範性文件要求和國家標準《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護設施設備配備》(GB18040—2019)執行。醫療急救箱內藥品、器具要根據相關法律要求,保證急救需求,科學合理配置,方便各地配備使用。(&&單位:交通運輸部人事教育司、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協助單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衛健部門、紅十字會、郵政管理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二)統一標識標誌規範。交通醫療急救箱和急救設施應統一形象設計,統一標識,擺放在明顯位置,有視線障礙的設置點應設置發游標志;製作操作使用説明、注意事項等,結合實際情況配備多語種説明。在重要出入口、醫療急救設施放置處設有統一、明顯的導向標誌,並在交通運輸場站平面示意圖上標示。(&&單位:交通運輸部人事教育司。協助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衛健部門、紅十字會、郵政管理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三)建立人員培訓制度。各地衛健部門與紅十字會協調配合,統一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要求,統籌安排培訓任務。鼓勵、支援有資質的社會組織開展醫療急救設施使用及相關急救技能的培訓。鼓勵經過急救培訓的交通運輸場站工作人員積極參與應急救護服務,及時開展或指導公眾進行現場救護。(責任單位:省級衛健部門、各地紅十字會,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郵政管理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開展公益宣傳,倡導社會急救理念,弘揚救死扶傷精神,鼓勵具備急救知識技能的公眾在交通運輸場站使用醫療急救設施設備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加大應急救護科普宣教力度,利用車站、高鐵、飛機、港口客運站等交通場站與交通工具中的宣傳設施,播放應急救護公益視頻、推送交通運輸場站醫療急救設施設備位置資訊等,對交通參與者普及應急救護知識;利用世界紅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進行集中策劃宣傳,推廣自救互救理念,推動學急救、會急救、用急救成為社會新風尚。(責任單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郵政管理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省級衛健部門,各地紅十字會)
(五)建立維護管理制度。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管理辦法,提出明確要求,指定相關部門、單位或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交通運輸場站的醫療急救設施設備進行統一管理,明確管理單位責任。各地應建立醫療急救設施設備資金保障制度和醫療急救設施設備配備耗材請領制度。管理單位負責醫療急救設施設備的運作使用、維護保養、耗材請領補充等工作,制定相關技術方案,做好日常巡檢。(責任單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郵政管理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省級衛健部門,各地紅十字會)
(六)建設完善服務平臺。積極將交通運輸場站醫療急救布設情況整合進院前急救120呼叫平臺,並推動與公安、應急等平臺資訊銜接,便於及時指導呼救群眾取用。支援建立“救在身邊”資訊平臺,整合交通運輸場站的救護員與急救設施設備資訊,實現求救者一鍵求救。(責任單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郵政管理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省級衛健部門,各地紅十字會)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建立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將急救箱配置情況納入國家衛生城市創建考核評價,完善配套政策。強化對各地的指導與監督,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給予一定的資金和政策支援,助力交通醫療急救箱伴行計劃的推廣普及。
(二)健全完善法律法規。各地應不斷優化政策環境,推動完善相關法律規定,鼓勵救助人積極主動使用交通運輸場站急救設施設備實施醫療急救,併為救助人自願實施緊急急救行為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強化多方協作參與。推動在交通運輸行業建立行業紅十字會,支援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及有條件的省級紅十字會建立專項基金。鼓勵引導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公益組織、企業個人積極參與建設,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推動各地相關部門和單位精心組織,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積極爭取將交通運輸場站的醫療急救建設作為政府專項工作,爭取納入當地應急響應體系,納入政府民生工程,納入“十四五”發展規劃。研究推動將推廣普及交通醫療急救箱伴行計劃作為一項公益性項目,對相關實施單位和企業給予公益性補貼政策支援的可行性。
(二)明確部門職責。由交通運輸部門(企業)負責提供場地,做好醫療急救設施和藥品的接收、使用和保管,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接受急救知識技能培訓,指定專人巡檢,確保關鍵時刻急救設施能取可用、會用敢用。由衛健部門提供技術指導,與交通運輸部門共同制定醫療急救設施和藥品配備計劃、標準和實施方案,指導醫療急救設施發放、安裝、管理等,統一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要求,與紅十字會配合協調,統籌安排培訓計劃。紅十字會積極參與對交通運輸場站工作人員的應急救護培訓工作,並組建紅十字應急救護志願隊伍,提高現場救護能力。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衛健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運輸場站醫療急救建設及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定期將重點交通運輸場站配置醫療急救設施情況等進行收集總結。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國家郵政局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