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施工企業:
為增強工程建設創優意識,推動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提高水運工程品質整體水準,我部決定組織2005年度水運工程品質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交通部水運工程品質獎的工程項目,應是具有相對獨立的生産和使用功能,項目基建程式完整,設計合理,管理嚴格,工程品質優良,科技含量高,達到國內水運工程先進水準,在2001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通過工程項目批准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有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的水運工程項目。
二、本次水運工程品質獎評選的主要項目為: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包括疏浚、航道治理、通航建築物等)、修造船工程(船塢、船臺、滑道)以及與港口、航道工程相關的其他水工、疏浚和土建(包括道路、堆場)工程,或其他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 對發展交通運輸具有重要意義的工程。
三、符合評選條件、擬參加評選的工程項目應由施工總包單位或主辦施工單位申報。申報的工程項目要有項目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品質的評價意見。
四、申報材料包括交通部水運工程品質獎申請表(附後)和附件。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供真實、完整的附件材料。附件包括:工程報建的批准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監理服務合同、工程品質等級核定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項目獲局級以上優質工程獎勵等的複印件及能反映工程概況的主體工程平面、剖面圖,工程照片(或錄影、光碟等多媒體視聽材料)。申請表一式十份,附件一套。
五、我部委託交通部基本建設品質監督總站組織本次交通部水運工程品質獎的初評。初評組負責審查材料並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檢查,提出初評意見後報部審定。申報材料應在2005年7月15日之前報到交通部基本建設品質監督總站(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遞區號:100736),逾期不再受理。
聯繫人:交通部水運司
王世超 010-65292770
交通部基本建設品質監督總站
陳 萍 010-65292701
六、審定結果以部文公佈並授予證書和獎狀。各獲獎單位(施工、監理、建設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在工程建設中作出貢獻的職工一次性物質獎勵。
附件:交通部水運工程品質獎申請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主題詞:水運 品質獎 通知
抄 送:各有關省(自治區)交通廳、港航管理局,天津、重慶市交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交通部基本建設品質監督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