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文號:廳水字〔2009〕45號

文號

廳水字〔2009〕4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09-00658

公開日期

2009年02月18日

主題詞

水運;工程;先進;通知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浙江、江蘇、黑龍江、湖南、廣東省交通廳,長江航務管理局,部規劃研究院:  

  自2006年開展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以來,各依託單位按照部總體安排,精心組織,分步實施,示範工程活動圓滿結束。通過示範工程活動,全面提升了內河水運工程建設理念,進一步增強了內河水運工程建設管理和服務能力,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得到大量運用,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為宣傳先進,學習先進,在內河建設領域營造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良好氛圍,將示範工程活動總結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在全國進行推廣,加快促進內河水運建設進一步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轉變,根據徐副部長在浙江、江蘇示範工程活動驗收會上的講話精神,經研究,部決定開展評選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活動。現將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參與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的相關管理、建設、設計的單位和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
  1.在示範工程活動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組織管理有效,團隊氣氛和諧,在示範工程活動中起到積極作用。
  3.示範工程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二)先進個人:
  1.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
  2.愛崗敬業,恪守職責,勇於創新,在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或做出突出貢獻。
  3.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促進示範工程在建設理念,管理機制,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創新。
  4.積極組織,認真實施,並抓出實效的。
  三、評選程式及要求
  (一)相關省交通廳、長江航務管理局、交通部規劃研究院負責初選和上報工作。
  (二)部水運司會同體法司、駐部監察局組織考核評審,提出初定名單後在部網站公示後確定。
  (三)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開展有關評選、推薦工作。推薦名額原則上按附件一要求執行,也可經協商後根據實際情況上報。
  (四)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事跡材料內容要真實,重點突出,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申報表和事跡材料一式三份,務必于2009年3月30日前報送部水運司內河建設處。部水運司聯繫人:趙國彪,聯繫電話及傳真: 010-65292653。聯繫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  交通運輸部水運司  郵編:100736。E-mail:sys653@mot.gov.cn。

附件:1.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申報表

   3.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個人申報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題詞:水運 工程 先進 通知


抄送:部體法司、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09年2月18日印發


附件下載:

  1. 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申報表.doc

  2. 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doc

  3. 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個人申報表.doc
  1. 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申報表.doc
  2. 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doc
  3. 內河水運建設示範工程活動先進個人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