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部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加快四個交通建設,促進交通先行發展,推動實施人才強交,為水運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據《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和《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建造大師選拔辦法》,我部組織開展2015屆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和建造大師選拔工作。現將選拔申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屆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和建造大師選拔名額:勘察設計大師2名,建造大師2名。
二、申報條件: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和建造大師的選拔,面向從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滿足附件1所規定條件者均可申報。
三、申報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郵寄的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
四、材料要求。
(一)申報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和建造大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報表(格式見附件2、3,可從交通運輸部網站www.mot.gov.cn下載),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並提出申報書。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申報表、任職證明材料、有代表性的工程技術成果、標準化工作成果、技術創新成果、論文、著作(包括重大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方面的重要技術報告)、主要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文件,以及重要獎項獲獎證書的複印件等。
(二)請將申報書、申報表及附件統一放置在檔案袋內,並在封面標明申報人姓名,其中申報書和申報表一式20份,證明材料一式2份,電子版1份。
(三)所有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均以A4規格膠裝(請勿加裝各種硬質封面),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申報材料請註明“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建造大師申報材料”字樣。
五、每單位推薦的勘察設計和建造大師申報人總數不得超過2人。
六、對於已連續兩次申報未通過符合性審查的申報人,本屆不再受理其申報。
七、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和建造大師選拔工作不向申報人及單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工作程式和要求按照《全國水運工程勘察設計建造大師選拔辦法》的規定執行。選拔工作有關的公示、公告和結果將在交通運輸部網站(www.mot.gov.cn)和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網站(www.cwtca.org.cn)公佈。
八、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技術管理處(100736)。
聯繫人:李德春,聯繫電話:010-65292616。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4月13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