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碼頭船舶岸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水函〔2015〕220號

文號

交辦水函〔2015〕22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5-00874

公開日期

2015年04月15日

主題詞

岸電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環境保護與節能減排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有關港口、航運企業:

  為建設綠色交通運輸體系,推動“四個交通”的科學發展,交通運輸部在“十二五”期間積極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有效減少了靠港船舶在港區的污染物排放。為進一步推動此項工作,為“十三五”全面推進積累經驗,部決定組織開展碼頭船舶岸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通過示範引領,推進不同船型、不同碼頭應用岸電技術,促進水運作業的綠色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此次申報主要面向國內具有獨立法人的港口企業和航運企業,其中碼頭類型主要包括集裝箱、幹散貨、郵輪、客滾和多用途等不同類型的碼頭,船舶類型主要包括集裝箱船、散貨船、郵輪、客滾船等不同的船舶類型。

  二、申報程式

  申報單位須填寫示範項目申請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後向部提交申請,同時抄送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所在地港航主管部門,于2015年4月底前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以送達時間為準)。

  三、聯繫人及方式

  李德春,010-65292617

  E-mail:sys616@mot.gov.cn

  Fax:010-65292705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編:100736。

  附件: 碼頭船舶岸電示範項目申報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4月15日

  1. 碼頭船舶岸電示範項目申報表.doc
  1. 碼頭船舶岸電示範項目申報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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