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清理和規範海運附加費收費專項督查的通知

文號:交水函〔2015〕685號

文號

交水函〔2015〕68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5-00918

公開日期

2015年10月21日

主題詞

清理;規範;海運附加費;督查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收費資訊

行業分類

水上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部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落實國務院有關清理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要求,切實解決部分貨主反映屬實的不合理收費問題,交通運輸部決定開展清理和規範班輪公司海運附加費收費專項督查,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班輪公司不得違反《國際海運條例》規定的運價備案要求,出現實際執行運價與備案價格不一致或未備案的情況。
  二、班輪公司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巧設名目,就無實質服務內容的事項收取費用。
  三、班輪公司不得長期、固化、只升不降地收取臨時性的海運附加費,如戰爭附加費、緊急燃油附加費等,應根據相關情況或條件的變化及時調整或取消相應附加費。
  四、班輪公司不得哄抬價格,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前提下,推動附加費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如鉛封費等項目。
  五、班輪公司不得利用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並收費。
  六、鼓勵班輪公司合理調整海運費價格結構,將有關海運附加費納入海運運費,採用all-in方式收取。
  各國際班輪公司應按照上述要求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清理規範,于10月25日前將整改情況經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我部(水運局)。我部將根據各班輪公司清理規範情況進行抽查。在開展海運附加費專項督查期間,我部將同時開展國際班輪運價備案檢查。

  特此通知。

交通運輸部
2015年10月21日

 

抄送:各國際班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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