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
為做好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補助、農村老舊渡船更新獎勵等兩項資金2016年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補助資金
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補助政策已延續到2017年12月31日。請各單位按照《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977號)要求,填報《2016年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申請2016年資金時,應扣除中央財政2014、2015年度已預撥資金的結余部分。申請人和管理部門除提交紙質材料外,還應登錄老舊運輸船舶提前報廢更新政策實施監管資訊系統(http://cbzjbt.myships.com)填報補助資金申請資訊。
二、關於農村老舊渡船更新獎勵資金
農村老舊渡船更新獎勵政策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申報對象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拆解並新建的農村渡船、以及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反饋2014年度農村老舊渡船更新獎勵資金申請審核情況的通知》(交辦水函[2015]452號)附件2中船舶核實後確實符合申報要求的農村渡船。請各單位按照《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4]654號)要求,填報《2015年度農村老舊渡船更新資金申請表》(附件2)。申報獎勵資金的渡船需同時完成舊船拆解和新船建造,並符合資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要求。
三、總體要求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2016年度資金申報工作,嚴格把關,如實申報財政資金。切實採取措施,既要確保資金使用安全,也要保證資金執行率。我部將委託第三方審核機構對上述兩項資金申報、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將嚴肅處理。請各省交通運輸廳(委)務必于4月1日前將兩項資金的申報材料報部水運局。
聯繫人:張同戌,電話:010-65292744,傳真:010-65292675。
附件:1.《2016年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補助資金申請表》
2.《2015年度農村老舊渡船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6年3月15日
抄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港航(航運、航務、運輸)管理局(處),部財務審計司,海事局,中央紀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