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下旬,交通運輸部分別組織赴上海、寧波、廈門、廣州口岸開展了國際海運運價備案執行情況檢查,並依據《國際海運條例》,對查出的未報備運價或未按報備運價執行的17家班輪公司的違規經營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本次行政處罰累計罰款170萬元,目前罰款已全部繳齊並上繳國庫。
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和接受社會監督,現將受處罰企業名單予以通告,請各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嚴格執行國際海運運價備案要求,認真履行運價備案義務,自覺維護國際海運市場公平、穩定、健康發展。
附件:受處罰企業名單
交通運輸部(章)
2016年3月26日
附件
受處罰企業名單
序 號 |
企 業 名 稱 |
1 |
新海豐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 |
2 |
興亞海運株式會社 |
3 |
中外運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 |
4 |
中海集裝箱運輸(香港)有限公司 |
5 |
赫伯羅特股份公司 |
6 |
現代商船株式會社 |
7 |
宏海箱運支線有限公司 |
8 |
法國達飛海運集團 |
9 |
長錦商船株式會社 |
10 |
德翔海運有限公司 |
11 |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
12 |
萬海航運(新加坡)有限公司 |
13 |
日本郵船株式會社 |
14 |
美國總統輪船有限公司 |
15 |
上海仁川國際渡輪有限公司 |
16 |
高麗海運株式會社 |
17 |
尼羅河航運私有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