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的通報

文號:交辦水函〔2017〕209號

文號

交辦水函〔2017〕209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7-01947

公開日期

2017年02月24日

主題詞

危險貨物;港口;安全治理;專項行動;通報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
  自2016年4月我部制定實施《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以來,各地港政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措施,逐項分解任務,積極推進各項治理工作,專項行動取得了積極進展和階段性成果。經部領導同意,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嚴格依法依規建設經營。通過對項目建設程式、經營許可手續開展企業自查和港政部門全面核查,一批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和非法經營行為得到查處,企業依法依規建設經營的意識進一步增強。
  2.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産規章制度。組織企業認真開展安全生産責任制、操作規程等各項規章制度自查自糾,強化標準制度執行,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治理,企業違法違章作業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3.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準。通過隱患排查、安全生産條件現狀評價等手段,促進企業加強對生産設施設備、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的投入。落實從業人員考核和從業資格制度。據初步統計,截至2016年底,各地納入考核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共5980名,已有1537人考核合格;納入從業資格管理的裝卸管理人員11258名,已有4976人取得了從業資格。有關從業人員的考核和取證工作各地正在抓緊推進。
  (二)從嚴從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
  1.嚴格依法履職。各地港政部門按照部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港口作業安全監管的若干意見,嚴把市場準入關,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嚴格執法。全國港口危險貨物經營人1829家,其中資質合格數1776家,不合格的已依法採取限期整改、責令停止經營等措施。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地港政部門共實施行政處罰140次,一些企業被依法關停或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
  2.加強基礎工作。建立安全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健全基礎檔案,安全監管資訊化水準進一步提高。江蘇省建立了省、市、縣三級港政部門共同使用、全省聯網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系統,天津、廣東等地正加快推進監管資訊化建設。
  3.創新監管方式。浙江、福建等多個省市積極爭取專項經費,推行政府購買安全服務,建立第三方核查機制。河北省唐山市還以召開安全現場會的形式,每月選取一家企業組織開展企業間的互查,相互取長補短。
  (三)開展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整治。
  1.加強隱患整改和專項整治。“8·12”事故發生後,全國共排查出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領域的事故隱患15860項,完成整改15221項,整改率96%。一批港口工程未批先建、超期試運作和企業超許可範圍經營、超量存儲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整改。上海、天津、重慶等地部分不滿足安全距離的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場所進行了搬遷或關停。
  2.強化重大危險源管控。經過排查,由港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重大危險源共計377處,全部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了辨識評估,建立了管理制度,並履行備案手續。湖北還採用專家會診的方式對重大危險源管理進行專項督查。
  3.積極開展安全風險管理試點。指導大連、寧波等地4家港口企業開展安全風險管理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天津、青島等地積極探索開展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集中區域的安全風險評估。
  (四)提升安全監管和應急能力。
  1.加強監管力量建設。積極推動建立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監管隊伍,天津組建了港航管理局,明確了港航監管隊伍編制;遼寧港航局成立了負責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的專門處室;上海、山東、浙江、福建等多個省市相應充實了專業監管力量。江蘇、浙江等地還安排專項資金加強監管裝備配備。
  2.加強業務培訓。組織開展集中業務培訓,著力提高一線監管人員素質和業務能力。
  3.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江蘇下撥資金建設港口應急物資公共儲備庫,河北建立了16支應急隊伍。2016年,各地共開展了888次港口危險貨物安全應急演練演習,提升了一線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五)努力構建長效機制。
  1.加強法規制度建設。部制修訂出臺了《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業人員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等3件規章,規範港口建設項目試運作管理,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及安全監管資訊化建設方面出臺了3個指南,加強業務指導。各地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細化實化治理措施。
  2.進一步厘清安全監管職責。有關港政部門推動進一步明晰監管職責邊界,浙江通過地方法規修訂,進一步明確港政部門在危化品監管方面的職責;河北通過省安委辦文件明確了省級港政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
  3.進一步加強部門間協同監管和應急聯動。江蘇、湖北、天津實現了港政部門與海事管理機構之間危險貨物安全監管資訊系統的對接,江蘇還與公安消防部門開展了數據共用。應急合力建設取得進展。上海、青島等地建立了多部門的港區應急聯動協調機制,組織開展了專項演練。
  二、存在的問題
  2016年,我部先後組織對6個省級港政部門的安全監管履職情況和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了督查。從督查情況和各地上報情況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安全生産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部分企業安全生産基礎不牢。
  企業安全管理水準參差不齊,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設施設備老化,應急設備不能完全滿足需要,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不到位等情況。在現場隨機開展的應急演練中,部分企業暴露出平時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不夠,臨戰準備不足的問題。
  (二)個別地區專項治理不紮實。
  海南省洋浦、東方等個別地區沒有紮實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對轄區內港口危險貨物集中區域安全風險重視不夠,行政許可和日常監管的規範化建設還有待加強。
  (三)監管力量依然薄弱。
  從各地反饋的情況看,港政部門安全監管力量總體不足,安全監管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裝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難以適應日益繁重的安全監管任務。
  (四)應急能力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港口危險貨物品種多、數量大,事故應急處置的專業性強。但各地普遍存在應急專業技術力量不足、應急設備和物資缺乏、應急聯動機制薄弱等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7年,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精神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總體要求,繼續紮實推進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
  (一)著力落實安全生産責任。
  督促轄區內下級港政部門和港口企業建立更加嚴密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強化法規標準制度執行,層層分解責任,逐級抓好落實。部將繼續加強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履職情況的督查,對2016年督查的部分地區開展“回頭看”,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港政部門安全監管履職情況的督查和具有重大危險源的港口危險貨物經營人的巡查。
  (二)著力加強和創新安全監管。
  繼續推進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探索建立安全生産聯防聯控,推動實現安全生産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推廣第三方核查機制,緩解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完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推動建立省級統一平臺,逐步實現監管資訊共用。
  (三)著力深化專項治理。
  鞏固重點領域治理成果,建立儲罐安全檢測和評估制度,加強危險貨物儲罐安全管理,進一步加強罐區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集中區域的風險管控。
  (四)著力完善長效機制。
  部將修訂出臺《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加快制修訂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領域的安全標準。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完善地方法規制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7年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自治區、直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中國港口協會,部水科院、天科院、職業資格中心,部安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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