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特定航線江海直達運輸發展的意見

文號:交水發〔2017〕53號

文號

交水發〔2017〕5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7-01962

公開日期

2017年04月18日

主題詞

特定航線江海直達運輸發展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專項規劃

行業分類

水上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部文件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省(市)交通運輸廳(委):
江海直達是一種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運輸方式。推進江海直達運輸發展,是深化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於提升長江黃金水道功能和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具有重要作用。為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推進江海直達運輸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決策部署,以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優化運輸組織,促進物流降本增效,提升服務品質,努力推進江海直達運輸安全、高效和綠色發展,加快水運提質增效升級,更好地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根據航行內河和特定海域的特點,改革突破現行制度體系,科學制定江海直達船舶法規制度。加強科技創新,開發先進適用直達船型。創新發展模式,優化運輸組織,促進船舶、航道、港口協調發展。
堅持依法依規、安全發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理念,強化法規制度的引領和規製作用,保障直達船舶本質安全。強化法規制度執行,落實安全責任,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實現江海直達運輸安全發展。
堅持示範引領、市場推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更加注重發揮江海直達比較優勢,不斷提升經濟性和競爭力,促進高效發展。開展江出海直達運輸示範,逐步擴大示範範圍。更加注重優化運輸供給,加強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促進長江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建設。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長江經濟帶江海直達運輸法規規範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長江和長三角地區至寧波—舟山港和上海港洋山港區江海直達運輸系統,水路集疏運比重進一步提升,江海直達運輸經濟社會效益得到顯現。到2030年,建成安全、高效、綠色江海直達運輸體系,江海直達運輸的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提升,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四)制定完善江海直達船舶法規規範。
根據特定海域、特定航線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長江經濟帶特定航線江海直達船舶(船長65米至150米)法定檢驗暫行規則及建造規範。加強經驗總結和科學論證,不斷完善江海直達船舶法規規範,進一步開展總長65米以下江海直達船舶規範研究。完善京杭運河等長江水系江海直達過閘船舶主尺度等船型技術要求。
(五)加強江海直達船型系列研發應用。
鼓勵航運企業與科研院校和設計單位等開展聯合攻關,優先推進長江幹線至寧波—舟山港2萬噸級江海直達散貨船和長江幹線至上海港洋山港區700TEU、長三角地區至上海港洋山港區124TEU和64TEU江海直達集裝箱船等船型研發及應用。適應港口、航道等基礎設施的改善,穩步發展長江5000噸級、10000噸級、15000噸級散貨直達系列船型和長三角地區集裝箱直達系列船型。研究拓展江海直達領域和範圍,開展江海直達商品汽車滾裝船等前期研究。
(六)加強港口航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加大長江幹線及長三角地區高等級航道網建設規劃實施力度,加強航道整治,加快推進蘇北地區、蘇錫常、杭嘉湖等地區江海直達集裝箱運輸通道建設。加強主要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促進沿江樞紐港、支線港的協同發展,不斷提升江海直達運輸覆蓋範圍和服務能力。積極推動寧波—舟山港、上海港洋山港區等江海直達運輸配套碼頭、錨地等設施的升級改造,減少船舶待泊時間。積極協調推動地方有關部門開展制約江海直達船舶航行的橋梁改造前期研究工作。
(七)積極培育江海直達運輸市場。
優先發展長江幹線至寧波—舟山港幹散貨、長三角地區至上海港洋山港區集裝箱江海直達運輸,積極推動直達運輸班輪化發展,不斷提高航班密度,創建直達航線品牌。充分發揮大型航運企業帶動作用,鼓勵港航企業與貨主緊密合作,推動簽訂中長期運輸合同,加強運輸上下游産業鏈資源整合,促進江海直達運輸集約化發展。完善江海直達運輸網路,積極發展鐵水聯運,引導運輸方式合理分擔,推動形成與國際海運、陸海聯運、國際班列等有機結合的聯運服務模式,促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和重慶長江上游航運中心、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聯動發展。
(八)促進江海直達運輸安全綠色發展。
強化船舶運輸法規制度的執行,嚴格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從嚴從實加強安全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和安全技術關,提高船舶安全檢查品質,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跟蹤江海直達運作情況,加強風險預警防控。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總體要求,推動新技術和清潔能源在江海直達船舶上的應用,鼓勵江海直達船舶應用LNG動力、靠港使用岸電。
(九)優化江海直達運輸管理。
研究制定江海直達船舶船員配備標準,完善船員培訓考試和發證要求,加強船員培訓,不斷提升船員素質,制定江海直達船舶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江海直達運輸市場監測分析,引導運力有序投放和合理增長。加快運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十)提升江海直達運輸應急能力。
推進實施《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佈局規劃》,加強江海直達通航環境和通航秩序管理,重點加大特定海域VTS監控力度,提升導助航服務能力,優化救助能力佈局,提升救助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江海直達運輸工作,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完善與相關管理部門的溝通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總結分析及評估工作,切實提高對江海直達運輸的服務能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二)加大政策扶持。
綜合運用法規、技術、經濟、行政等手段,深入研究政策措施,促進江海直達運輸發展。優先支援江海直達運輸相關港口集疏運項目建設。鼓勵各地出臺發展江海直達運輸的資金補助等優惠政策,鼓勵港口企業給予江海直達船舶優先靠離泊、優先裝卸等支援措施。
(十三)強化科技資訊服務。
加強産學研用協同,加大江海直達船型的科研投入,開展江海直達船舶關鍵技術及運輸組織研究,積極推動成果轉化應用。相關科研部門要加強對江海直達運輸的技術支援與指導,推進先進技術成果應用。加強市場分析,及時發佈資訊,引導市場有序發展。

交通運輸部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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