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沿海省際危險品水路運輸企業新增化學品船液化氣船運力綜合評價結果公示

  根據《沿海省際危險品水路運輸企業新增化學品船液化氣船運力綜合評價辦法》(交辦水〔2017〕106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辦法》),我局于11月21日-24日組織開展了2017年新增化學品船液化氣船運力綜合評價工作,共20家企業參加綜合評價,其中新增化學品船運力企業19家,新增液化氣船運力企業1家。現將綜合評價結果公示如下:

序號

申請單位

基本分與扣分項之差

加分項

總分

一、化學品船運輸企業

1

上海中化船務有限公司

99.0

18.0

117.0

2

泉州泉港興通船務有限公司

92.6

11.5

104.1

3

浙江東潤海運有限公司

89.4

12.0

101.4

4

南京盛航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5.6

11.5

97.1

5

浙江恒暉海運有限公司

87.6

8.5

96.1

6

天津東疆中石海運有限公司

86.6

1.0

87.6

7

深圳市海昌華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77.0

8.5

85.5

8

上海中船重工萬邦航運有限公司

76.4

7.0

83.4

9

上海鼎衡船務有限責任公司

76.2

5.5

81.7

10

浙江雲翔海運有限公司

74.4

2.0

76.4

11

舟山市中拓海運有限公司

74.1

0.0

74.1

12

寧波大榭開發區嘉信海運有限公司

65.2

2.0

67.2

13

舟山市和興船務有限公司

63.4

3.0

66.4

14

揚州前進運貿有限公司

63.4

3.0

66.4

15

浙江岱山宇洋海運有限公司

59.0

0.0

59.0

16

浙江華泓海運有限公司

57.6

0.0

57.6

17

寧波銀星海運有限公司

50.4

0.0

50.4

18

上海萬榮船務有限公司

36.8

0.0

36.8

19

舟山永盛海運有限公司

28.8

4.0

32.8

二、液化氣船運輸企業

20

大連蘇瑞船務有限公司

66.0

1.0

67.0

  本公示公示期5天(含發佈當天),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書面向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反映,並註明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單位反映意見的需加蓋公章。
  根據《綜合評價辦法》的有關規定,基本分與扣分項之差達到75分的企業,取得本次新增運力排序資格;基本分與扣分項之差未達到75分的企業,喪失本次新增運力排序資格。取得新增運力排序資格的企業,按總分高低排序,根據當年新增運力總規模,排序靠前的獲得運力分配。
  水運局聯繫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遞區號:100736;電子郵箱:sysgnc@mot.gov.cn;聯繫電話:010-65292619、65292744、65292657,傳真:010-65292675。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