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交函水〔2014〕262號
文號
:交函水〔2014〕262號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4-00857公開日期
:2014年05月14日主題詞
: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機構分類
:水運局主題分類
:抽查清單行業分類
:其他公文類型
:部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海事局、救助打撈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
為進一步加強水運建設市場監管,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發展秩序,更好地促進水運發展,部決定開展2014年全國水運建設市場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深入搜尋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強化規章制度剛性運作,完善市場監管機制,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提升水運建設管理水準,提高市場履約意識,確保工程品質和安全,促進水運建設市場健康發展。
二、檢查方式
2014年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按部級抽查、省級檢查和部屬單位檢查開展。
(一)部級抽查。在省級檢查和部屬單位檢查的基礎上,部將組織對部分省市水運建設市場的抽查和部屬單位建設項目的抽查。
(二)省級檢查。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水運建設市場檢查工作,並在設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自查的基礎上開展省級檢查。
(三)部屬單位檢查。部海事局、救撈局、長航局組織開展本系統建設工程項目或建設市場檢查工作,並在所屬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開展本系統檢查工作。長江口航道管理局、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等單位組織開展本單位建設項目自查工作。
三、檢查內容
部級抽查將在被抽查省市或部屬單位中選取2~3個建設項目作為檢查載體,省級檢查和部海事局、救撈局、長航局檢查應選取4~5個建設項目作為檢查載體,水運建設項目較少的省市可選取1~3個建設項目作為檢查載體,長江口航道管理局、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對在建項目全覆蓋自查,主要檢查以下內容:
(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屬單位水運基建管理職能履行情況。
1.基本建設的規章制度建設及落實情況;
2.基建程式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港口碼頭建設項目“未批先建”行為等;
3.水運建設市場監管情況;
4.招投標監管情況,建設項目進場交易情況;
5.水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情況;
6.2013年各級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書面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等。
(二)項目參建單位依法建設和履約情況。
1.從業單位執行水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情況,主要涉及工程品質安全、環境保護、公眾利益等方面;
2.建設單位建設管理、合同履行、廉政建設及信用資訊填報等情況;
3.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履約情況。重點檢查設計變更和監理、施工單位主要人員履約、現場履職、現場管理等情況;
4.品質、安全管理和工程實體品質控制措施、安全管理措施落實等情況;
5.招投標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檢查招標備案、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等情況。
四、檢查要求
(一)檢查時間。
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海事局、救撈局、長航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等自2014年6月至10月開展檢查或自查工作。部級抽查的省市、單位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具體要求。
1.接受部級抽查的省市和單位應在收到部級抽查通知後及時將《水運建設市場檢查表》(可在部網站下載)中的表1、表2按要求填寫後,報部水運局。填報項目為沿海在建的5萬噸級以上碼頭及航道項目、內河在建的1000噸級以上碼頭與500噸級以上航道項目、在建航電樞紐項目。表3-表8由建設單位填寫,表9-表12由檢查組組織填寫。
2.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海事局、救撈局、長航局應按照本通知要求佈置開展水運建設市場檢查工作,檢查通知和有關檢查方案應同時抄送部水運局;2014年11月底前,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部海事局、救撈局、長航局應將檢查報告(含所抽查項目的《水運建設市場檢查表》)報送部水運局,檢查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本省(區、市)或本系統水運建設市場總體情況、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情況、2013年各級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書面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抽查項目實施情況、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關意見及建議等。長江口航道管理局、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應將自查報告(含《水運建設市場檢查表》)報送部水運局,自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實施情況、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情況、2013年自查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本次自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關意見及建議等。
3.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所管轄範圍內通報檢查情況,部將在行業內通報全國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情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水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將從業單位有關信用資訊錄入水運工程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系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著力推進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加快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市場環境。
4.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屬單位要加強領導,週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好2014年水運建設市場檢查工作。檢查工作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問題不查清楚不放過,對發現問題處理不到位不放過,對發現問題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並建立重大問題檢查回訪制度。檢查組應依據有關法規,按照檢查要求,組織專家認真開展檢查工作,並嚴格遵守各項廉政規定,確保檢查工作廉潔、公正、透明。
部檢查工作聯繫人:郭青松 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管處聯繫電話:010-65292654,65292653(傳真),電子郵箱:sys653@mot.gov.cn。
交通運輸部(章)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水運建設市場檢查表
年 月 日
填報説明
1.檢查表由建設單位和檢查組分別填寫。
2.表1、表2由接受檢查的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部屬單位填寫,表2填寫各項目自開工以來接受有關部門檢查的情況。
3.表3-表8由建設單位填寫,並在被檢查時交給檢查組。
4.表9-表12由檢查組檢查時組織填寫。
5.表1中“工程類別”指航道、港口、航運樞紐、支援系統等建設工程項目類別;基本建設程式項按實際情況填寫。
6.表3、表6中標虛線項可不填。
7.部海事局、救撈局、長航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檢查可直接使用以上表格,也可結合實際對表格做適當增減或對表格中的內容做適當調整。
表1 水運建設項目基本情況表
項目建設單位(公章):
一 |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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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建設規模及標準 |
| 工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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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初設批准 總概算 |
| 初設批復工期 |
| 實際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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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交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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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主要建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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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基本建設程式 (批復文號及日期) | 項目建議書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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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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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設計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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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圖設計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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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設計變更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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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許可(環保、防洪、安全、 衛生、徵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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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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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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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工程建設 主要形象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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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存在的主要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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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有關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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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人: 年 月 日
表2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管理機構
行業監管情況
填報單位(蓋章):
項目名稱 | 檢查單位 | 發現的主要問題 | 是否有通報 (如有,請註明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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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人: 年 月 日
單 位: (蓋章)
表3 建設單位管理人員表
機構/人員配備 | 姓名 | 職稱 | 相關工作經歷 | 部門人數 | 備註 |
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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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管理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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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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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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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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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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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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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人: 年 月 日
單 位: (蓋章)
表4 項目施工標段劃分表
項目名稱:
標段號/標段名稱 | 承包單位 | 承擔標段 主要建設內容 | 合同價 | 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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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人: 年 月 日
單 位: (蓋章)
表5 設計單位履約和設計品質情況檢查表
設計單位:
| 投標文件承諾/合同文件約定 | 實際投入 | 備 注 | |||||||||||
姓名 | 職稱/專業 | 職務 | 姓名 | 職稱/專業 | 職務 | |||||||||
單位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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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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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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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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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情況 |
| 申 報(監 理 初 審) | 審 批 | 備 注 | ||||||||||
數量 | 金額 |
| 數量 | 金額 | 平均週期 | |||||||||
一般設計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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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設計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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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設計變更説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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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報 人: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蓋章)
表6 施工單位履約情況檢查表
施工單位:
| 投標文件承諾/合同文件約定 | 實 際 投 入 | 是否辦理審批手續 | 備 注 | |||||
姓名 | 職稱/專業 | 證號/ 頒發部門 | 姓名 | 職稱/專業 | 證號/ 頒發部門 | ||||
人員履約 | 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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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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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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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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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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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檢測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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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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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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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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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 更 比 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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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約分包 | 分包人 | 工 程 項 目 | 工作量 | 佔合同比例 | 完 成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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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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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報 人: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蓋章)
表7 監理單位履約情況檢查表
監理單位:
| 投標文件承諾/合同文件約定 | 實 際 投 入 | 是否辦理 變更審批手續 | 備 注 | |||||
姓名 | 職稱及 監理專業 | 證號/ 頒發部門 | 姓名 | 職稱及 監理專業 | 證號/ 頒發部門 | ||||
|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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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監/總監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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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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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 更 比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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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報 人: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蓋章)
表8 工程實體品質與現場安全管理
歷次檢查表
序號 | 檢查時間 | 檢查組織單位 | 發現的主要問題 | 整改要求和落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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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報 人: 年 月 日
單 位: (蓋章)
表9 建設管理工作評價表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序號 | 檢 查 | 評 價 方 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
一 | 基本建設程式履行情況 | 項目建議書批復 | 未按程式報批或越級審批 | 每缺一項 扣1分, 直至得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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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批復 | ||||||
初步設計批復 | ||||||
施工圖設計批復 | ||||||
重大設計變更批復 | ||||||
環評、防洪、安全、衛生、徵地等專項許可 | ||||||
海域使用批復 | ||||||
開工備案 | ||||||
二 | 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 設計單位 | 未按規定進行 招投標 | 每缺一項 扣1分, 直至得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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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
監理單位 | ||||||
未按規定辦理品質監督手續 | ||||||
未落實品質與安全責任 | ||||||
未按批准規模、標準建設 | ||||||
其他方面未執行有關法規的 | ||||||
三 | 履約情況 | 業主支付工程款及設計、監理費用,每欠一個單位扣2分,人員、設備到位情況視情節輕重扣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扣2分,直至得 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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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期控制 | 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個月扣1分,隨意提前工期 扣2-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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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投資控制 | 非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計劃扣1-5分,投資控制 不力超概算扣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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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安全生産 | 每發生一起特大安全事故扣10分,每發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發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 2分。存在品質、安全隱患以及其安全保證體系 不健全扣1-2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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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工程品質 | 發生一般工程品質事故扣8分,發生工程品質問題和事故瞞報或未按規定及時上報扣8分,品質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實扣2分,品質問題未及時整改扣2分,發生的品質問題影響工程建設扣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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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廉政建設 |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處分每人次扣5 分。未簽訂廉政合同扣3分,直至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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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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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檢查組成員根據檢查情況進行評價打分,每項對應應得分扣完為止。
檢查組成員(簽字):
表10 設計工作評價表
項目名稱: 設計單位:
序號 | 項目 | 評 定 方 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一 | 設計方案 | 總體方案是否經濟合理,存在不足扣2-10分; 不符合有關強制性標準,每一個問題扣2-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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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設計文件 | 未按編制規定編制扣2-10分; 錯、漏、碰嚴重的扣10分,一般扣2-5分; 設計造成品質事故,重大事故每起扣30分,一般事故每起扣2-10分; 設計變更造成工程費用的變化,每增加合同價的 1%扣2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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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設計服務 | 未按合同派駐設計代表每缺1人或1人不稱職扣1-5分; 服務不及時扣2-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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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設計變更 | 不嚴格按程式辦理變更設計,每次扣3-5分,嚴重違規者得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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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廉政建設 |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處分每人次扣2分,有被起訴的,每人次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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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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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在檢查時分別評價,不向被評價單位公開,取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評價得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提交檢查組。每項對應應得分扣完為止。
表11 監理工作評價表
項目名稱(或監理標段): 監理單位:
序號 | 項目 | 評 定 方 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一 | 人員與制度 | 監理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扣1-5分; 監理人員未按合同進場扣1-5分; 監理人員被清退每人次扣2分; 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責任不明確,或落實不到位扣3-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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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品質控制 | 獨立抽檢頻率不到10%或資料造假扣10-20分,不到20%扣1-5分; 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不足扣2-5分; 資料簽認不規範扣1-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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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設備配置 | 試驗儀器按合同要求配備,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滿足工作需要,否則扣5-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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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資控制 | 根據計量支付工作情況酌情扣分,一次不規範扣 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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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監理大綱 | 監理大綱不符合編制要求的,每缺一項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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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監理日誌 | 監理日記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 有錯漏的,每次扣2分,弄虛作假的,每次扣5分;嚴重者此項得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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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監理資料 | 不符合交工、竣工驗收要求的扣1-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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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廉政建設 |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處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訴的,每人次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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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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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建設、施工單位在檢查時分別評價,不向被評價單位公開,取建設、施工單位評價得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提交檢查組;每項對應應得分扣完為止。
表12 工程施工管理評價表
項目名稱:
合同段編號: 施工單位:
序號 | 項目 | 評 定 方 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一 | 進度管理 | 每拖延一個月扣2分; 生産組織不均衡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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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履約情況 | 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每更換1人次或1人不稱職 扣2分,專業工程師每更換1人次扣1分; 主要機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1分,進場不及時或 未經許可撤離,扣0.5分; 試驗室達不到要求扣2-5分; 有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勞務人員工資的,扣 2-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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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檔案資料 | 檔案資料與完工工程不符每處扣1分; 施工原始記錄、自檢資料不齊全扣2-4分; 資料的真實可信度有問題扣2-4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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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安全生産 | 每發生一起特大或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發生 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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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文明施工 | 規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 文明工地建設差扣2-3分; 破壞環境和亂佔土地,扣3-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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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廉政建設 |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處分每人 次扣2分,有被起訴的,每人次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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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品質管理 | 發生一般工程品質事故扣8分,發生工程品質問題和事故瞞報或未按規定及時上報扣8分,品質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實扣2分,品質問題未及時整改扣2分,發生的品質問題影響工程建設扣5分。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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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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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建設、監理單位在檢查時分別評價,不向被評價單位公開,取建設、監理單位評價得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提交檢查組;每項對應應得分扣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