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使用外國籍船舶臨時從事國內水路運輸準入前公示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4-00867

公開日期

2014年05月30日

主題詞

外國籍;船舶;;國內運輸;準入;公示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水上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其他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擬在2014年6月15日-2014年8月5日期間,使用外國籍駁船和拖船承擔以下一個航次的國內臨時運輸:

  深圳至HY1-1油氣平臺,運輸導管架(頂部尺寸18米×16米,底部尺寸41米×41米,標高98.7米;5900噸)。

  上述運輸要求船舶技術條件:具有“軌道運輸”功能的船舶。

  根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確實沒有中國籍船舶滿足上述運輸需求的,我部將允許租用外國籍船舶運輸。

  現就上述運輸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自公示當日起算)。如有滿足上述運輸要求的中國籍船舶,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繫。

  聯繫電話:010-65292643。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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