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上海、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中遠、中海、中外運長航、招商局集團: 根據《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交水發〔2009〕3號)的要求,我部組織制定了《水路原油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水路糧食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水路交通非重點物資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等3個分預案,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上述3個預案是《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分預案,是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請各單位按照《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3個分預案的有關要求,做好實施工作,並進一步完善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
2013年2月4日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鐵道部、農業部,國家能源局,各港航管理部門,各有關港航企業,部內有關單位,有關協會、科研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