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各有關港口、航運和化工生産及物流企業,各有關行業協會和科研機構,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部海事局、安全和品質監督管理司: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規則和國家標準,根據2014年交通運輸部立法計劃,在對《水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原交通部令1996年第10號)進行修訂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組織起草了《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請將意見以書面形式于
聯繫人:陳正才,電話:010-65292225,傳真:6529263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章)
抄送:各有關口岸港口管理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部辦公廳文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