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水函〔2014〕933號

文號

交水函〔2014〕93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4-00993

公開日期

2014年11月19日

主題詞

水運工程;支援;專家;申報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人才管理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部函

各有關單位:    
    根據轉變政府職能要求和適應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建設管理需要,進一步做好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管理工作,經研究,交通運輸部決定更新和完善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設計審查專家庫,開展新一輪專家資格評審、入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專家資格條件

(一)熟悉國家和交通運輸部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工作業績突出,工程設計經驗豐富,具有獨立判斷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水運工程或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等工作滿20年。

(三)每申報一個專業(專業分類標準見附件1)應承擔過5個以上(含5個)大中型水運工程或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建設項目(認定標準見附件2)相應的業務工作;每人最多可申報2個專業;申報總平面佈置、水工結構專業的專家,應在本單位擔任副總工程師及以上職務(或同等職務);申報其他專業的專家應擔任以下職務之一:

1.設計專業負責人及以上;

2.施工項目經理部總工、副經理及以上;

3.建設管理項目負責人及以上;

4.工程造價管理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以上。

(四)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相關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保密意識,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管理。

(六)兩院院士、勘察設計大師(含水運作業)、交通運輸部專家委員會委員可不受以上條件限制,直接獲得專家資格。

二、申報程式

(一)申請專家資格的人員應填寫《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申請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報所在單位,並附不多於1500字的個人申報理由陳述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任職文件等複印件;

2.所承擔項目的規模證明(如設計批復文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驗收證書等)和在項目中的工作證明(如設計文件扉頁、圖簽、聘任文件等)複印件。

(二)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資格條件並經所在單位按下列條件綜合平衡後向我部推薦:

水運作業綜合甲級設計企業每個專業最多可推薦3人,水運作業甲級設計企業每個專業最多可推薦2人,工程造價管理單位可推薦概預算專業3人,主要大型港口企業、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及其他相關科研、教育等法人單位每個專業最多可推薦1人;部海事、救撈、長航系統及其他部直屬單位每個專業最多可推薦2人。

申請人同時申請2個專業時,按每個專業各計算1次。

三、評審及時間安排

(一)我部委託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受理申請材料並承擔初審工作。申請人所在單位將本單位審核匯總結果及申請人材料以書面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同時報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申請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1412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部將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公示審查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專家經培訓合格後頒發專家資格證書。

四、聯繫方式

(一)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

聯繫人:王剛 徐偉

電話:010-64401795

傳真:010-64400454

地址:北京市安定門外大街甲88號中聯大廈611

郵遞區號:100011

電子郵箱:sypbzjk@sina.cn

(二)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聯繫人:劉國輝

聯繫電話:010-65292770

 

                    交通運輸部

                    2014年11月3

抄送: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部辦公廳文秘處。

  1.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庫專業分類表.doc

  2.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大中型業績認定標準.doc

  3.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申請表.doc

  4.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申請匯總表.doc
  1.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庫專業分類表.doc
  2.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大中型業績認定標準.doc
  3. 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援系統工程設計審查專家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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