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6335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水建字〔2018〕40號

文號

交水建字〔2018〕4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8-01109

公開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6335號建議;...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張家勝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制定長江沿線港口岸電建設與服務標準和規範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待閘船舶和壩區岸電的基本情況
三峽工程建成運用顯著改善了長江上、中游航道條件,促進了長江航運的發展。近年來,三峽河段航運量持續高速增長,2011年過閘貨運量已提前19年達到設計能力。受既有船閘通過能力等因素制約,船舶待閘時間不斷延長,待閘船舶污染問題日益受到關注。2015年宜昌市供電部門在沙灣待閘錨地沿岸安裝了20個接電櫃共80個自助接電樁位並投入使用,但上述岸電設施利用率較低,原因主要是庫區水位變化大,船舶距離接電樁遠(電纜長度約需300米),接電不方便,且存在一定安全風險。
二、關於三峽壩區岸電解決方案
我部高度重視壩區岸電設施建設,2017年以來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原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能源局多次就壩區岸電建設和使用問題開展專題調研。近期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協調,擬研究設立三峽岸電發展實驗區,由國家電網公司&&,我部和三峽集團、國家能源局、湖北省人民政府積極配合,研究制定壩區岸電的建設運營及維護方案並推進實施。
三、關於統一標準規範
目前岸電標準規範體系基本可滿足行業需要。2012年以來我部制定發佈了《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技術規範》《港口船舶岸基供電系統技術條件》等行業標準,為適應新的需求,正在制修訂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檢測技術規範和船舶法定檢驗規則等技術性法規。國家能源局于2017年批復成立了能源行業岸電設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NET/TC32),組織開展岸電領域標準化工作。原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佈了《高壓岸電連接系統(HVSC系統)用插頭、插座和船用耦合器》《靠港船舶岸電系統技術條件》等系列國家標準,我部組織編制的《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工程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已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於年內發佈。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化岸電領域標準化工作,加快完善岸電標準體系,為岸電産業發展和技術進步提供有力支撐。
四、關於優化佈局、完善電力增容、統一岸電結算等2017年我部與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簽署了三方協議,在規劃銜接、安全規範、完善機制、加大支援、優化服務和開展試點等方面加大合作。其中關於電力接入和增容問題,國家電網公司將開闢“綠色通道”,並落實紅線外供配電設施投資;在規劃銜接方面,要求各地統籌電力和港口規劃,合理安排電網建設,科學銜接岸電佈局方案;在岸電結算和服務平臺方面,發揮國家電網公司“網際網路+”行銷服務優勢,優化服務方式,並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參與運營服務創新,還明確積極推動岸電服務互聯互通,在京杭運河、長江沿線和長三角水網地區率先實現統一結算。
五、關於推動出臺優惠政策
2016年財政部會同我部出臺了中央財政支援政策,對2016—2018年的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進行獎勵,將對245個項目獎勵7.4億元。2017年以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對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出臺了一系列減徵政策,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相關岸電成本。下一步,財政部會同我部將研究繼續支援港口岸電設施建設的政策;我部將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研究電價扶持政策,允許碼頭等岸電設施經營企業向船舶收取電費。
按照《港口收費計費辦法》,岸電服務屬於企業之間的市場經營行為,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下一步,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原則,我們將積極支援電網企業投資建設岸電設施,推動將相關投資成本納入公共電網輸配電成本;在岸電市場培育期,鼓勵港口在地方政府政策支援下對船舶實施服務費優惠措施。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電話:010-65293780。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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