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度水運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水函〔2018〕177號

文號

交辦水函〔2018〕17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8-01114

公開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主題詞

2017年;水運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信用評價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長江航務管理局,部海事局、救助打撈局:
為進一步完善水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水運建設市場秩序,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做好2017年度水運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水運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按照《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交水發〔2014〕113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交辦水〔2014〕187號)執行; 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與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工作按照《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交質監發〔2012〕774號)執行。
(二)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部屬單位應高度重視信用評價工作,堅持嚴格把關和公平公正,並安排專人負責評價數據錄入,確保數據準確、有效。要認真做好評價結果的公示及申訴、舉報的調查核實等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評價工作。
(三)水運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平臺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技術支撐,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信用交通”創建的有關要求,推動省級平臺的建設以及與部級平臺的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全國信用數據的自動分發、報送和交換。
(四)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督促水運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企業定期更新企業基本資訊。已實現省級平臺與部級平臺互聯互通的,從業企業可通過省級平臺更新企業基本資訊。未實現互聯互通的,從業企業應同時在省級平臺和部級平臺更新企業基本資訊。從業企業未及時變更信用資訊的,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中“未按規定填報或變更信用資訊”“填報資訊存在虛假”等扣分標準進行扣分。
二、時間要求
(一)2018年3月31日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屬單位組織開展本地區信用評價工作,並完成2017年度省級綜合評價工作。
(二)2018年4月15日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屬單位將評價工作報告、省級評價結果和嚴重失信行為報部。
(三)2018年6月30日前,部完成全國匯總評價工作。
三、報送要求
(一)評價工作報告:各省份在報送評價結果的同時,應結合近年來信用評價工作情況,對《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中標準、程式、執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梳理總結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措施和經驗,提出信用體系建設和評價標準修訂等建議,並形成書面報告報部(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報送)。
(二)省級評價結果:按照附件1、2、3分別填寫蓋章後書面報部,同時各省應在4月15日前將評價結果錄入部級評價系統,部分已有省級評價系統並實現與部級系統互聯互通的省份可採用系統上傳方式。
(三)嚴重失信行為:按照附件4填寫蓋章後書面報部。
四、聯繫方式
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管處,電話:010-65292654,電子郵箱:sys653@mot.gov.cn;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郵編:100736。
施工與設計信用評價技術支援聯繫人:梁華,電話:010-65290526,13321120608;監理信用評價技術支援聯繫人:楊帆,電話:010-65299618,1381067792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 1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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