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於對浙江省水運建設市場開展督查的通知》(水運市場函﹝2017﹞214號)的要求,部督查組于2017年10月10日、11日對浙江省舟山液化天然氣接收及加注站項目一期工程配套碼頭工程和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段兩個項目進行抽查。
根據督查要求,督查組重點對基建程式執行、招投標行為、設計變更、從業主體資質、合同履約、信用評價、從業行為及品質安全履行情況,以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檢查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等進行了抽查,抽查發現市場從業主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有關意見詳見附件。
項目單位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應對本次抽查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認真自查,舉一反三,及時整改,同時在水運建設市場信用評價工作中進行信用記錄,並將整改情況報送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附件:1.舟山液化天然氣接收及加注站項目一期工程配套碼頭工程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意見
2.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段水運建設市場檢查意見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