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界定和激勵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8-01185

公開日期

2018年02月07日

主題詞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守信;企業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中國公路建設行業協會,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等文件關於“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的誠信激勵機制,經交通運輸部同意,在現有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信用評價管理的基礎上,建立界定和激勵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的界定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應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
(一)水運工程建設領域的,連續兩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為AA級;公路工程建設領域的,連續三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為AA級或者連續兩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為AA級且每年信用評價的省份數量不低於2個。
(二)近5年在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內,無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等不良信用記錄,且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信用評價直接定為D級)。
(三)未列入其他領域的黑名單,主要指列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的其他領域失信企業名單。
二、交通運輸領域的主要激勵措施
在交通運輸領域,我部及各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法律法規和自身職權範圍內對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採取的主要激勵措施如下:
(一)在辦理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及工程建設等行政審批過程中,優先或加快辦理。
(二)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及工程建設等行政檢查過程中,適度減少檢查頻次。
(三)在政府投資交通運輸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交通運輸項目的招標或競爭性談判過程中,給予降低保證金比例、提高工程預付款比例、信用獎勵等優惠,同等條件優先考慮。
(四)在道路運輸企業審驗、確定經營範圍、線路投標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措施。
(五)對守信典型企業給予重點支援,出臺優惠政策、便利化服務措施時,優先選擇試點。
(六)優先推薦公路水運交通優質工程獎等國家和地方相關獎項,將守信典型企業的信用狀況作為各部門在本行業、本領域內頒發榮譽證書、嘉獎和表彰等榮譽性稱號的重要參考,優先給予獎勵和表彰。
(七)在“信用交通”網站及主流媒體上公佈和宣傳守信典型企業守信狀況,進一步增強社會影響力。
(八)支援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本行業、本領域內採取更多的激勵措施。
(九)在企業投資的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程發包和市場交易中,鼓勵招標人和項目單位給予投標、履約、品質保證金減免、提高工程預付款比例、信用獎勵等優惠,同等條件優先考慮。
(十)鼓勵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運輸服務企業給予一定便利和優惠措施。
三、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的定期發佈
(一)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每兩年發佈一次,有效期為兩年。我部對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進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於10日。
(二)我部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交通”網站、中國交通報等媒體及時公佈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並向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提供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
(三)各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信用管理系統等媒介及時轉載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目錄。
四、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的動態管理
我部及各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持續監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守信典型企業的誠信守法情況,一經發現其不再滿足界定條件的,取消其守信典型企業資格,及時停止相應的激勵措施,並通過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及時更新相關信用資訊。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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