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漢江洋縣至安康航運建設工程水運建設項目市場抽查的意見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18-01575

公開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主題詞

航運建設;水運建設項目;市場抽查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抽查結果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其他

  為進一步加強貧困地區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監管,根據《水運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74號)和部關於交通扶貧工作的部署要求,部督查組于2018年11月7日至9日對漢江洋縣至安康航運建設工程進行了抽查。抽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概況
  陜西漢江洋縣至安康航運建設工程,位於秦巴山區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工程建設涉及的七個縣區均是國家級貧困縣,建設碼頭主要位於貧困鄉鎮。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航道工程和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全長291公里,採用V級航道標準建設,整治灘險14個,港口工程建設港區6處、碼頭20座、項目總投資18466萬元。目前,已完成碼頭17座、整治灘險14個。
  二、抽查發現的問題
  根據本次督查要求,督查組通過查閱工程檔案資料、現場檢查、與項目從業主體溝通、問詢等形式,重點對基建程式執行、招投標行為、設計變更、從業主體資質、合同履約、從業行為及品質安全管理、農民工工資發放等進行了抽查。項目抽查中發現市場從業主體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項目單位建設管理不規範,如建設管理職責劃分不夠明晰、較大設計變更未及時履行審批程式、工程分包把關不嚴。
  (二)設計單位執行規範不嚴,部分碼頭使用要求與設計方案不匹配,使用不便捷,施工圖文件格式及簽署不規範。
  (三)施工單位主要船舶未按承諾進場,且部分進場船舶未報驗;項目經理不在崗,未履行請假手續。
  (四)施工單位農民工工資發放管理不規範,沒有農民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和資料。
  (五)施工單位檢驗資料填寫不規範,部分工程聯繫單無項目單位和設計單位的審批意見。
  (六)監理單位總監不在崗,沒有履行請假手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到位率低。
  (七)監理實施細則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總監理工程師未對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
  (八)工程建設檔案管理不規範,資料漏缺。
  三、有關意見
  (一)項目單位及各參建單位應對本次抽查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認真自查,舉一反三,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整改情況及時報送陜西省交通運輸廳。
  (二)項目單位應加強項目管理制度機制建設,規範項目管理程式,完善設計變更管理,加強工程分包管理,組織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加強對水運建設法規和技術規範的學習和執行。
  (三)設計單位應注重碼頭結構型式與船舶靠泊方式的研究,進一步提高設計工作品質和服務水準。
  (四)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簽訂合同的要求,切實加強對人員設備進場、分包工程等施工管理。
  (五)施工單位應進一步加強工程實施過程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並設置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監理單位應認真履行監理職責,督促施工單位檔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
  (六)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簽訂合同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理職責和投標承諾,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管理。
  (七)項目單位及各參建單位應強化工程品質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工程品質和安全責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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