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督查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函〔2018〕505號),部督查組于2018年8月14日對唐山港京唐港區25萬噸級航道工程進行了抽查,抽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概況
唐山港京唐港區25萬噸級航道是在原20萬噸級航道基礎上建設。航道長度31.7km,航道通航寬度270m;總疏浚量2475萬方。項目總投資約16.91億元,總工期18個月,于2017年12月開工建設。
二、抽查發現的問題
根據本次督查要求,督查組通過查閱工程檔案資料、現場檢查、與項目從業主體溝通問詢等形式,重點對基建程式執行、招投標行為、設計變更、從業主體資質、合同履約、從業行為及品質安全履行情況,以及農民工工資發放、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檢查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等進行了抽查,項目抽查中發現市場從業主體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項目單位信用管理工作不完善,未建立信用資訊管理臺賬,信用評價基礎材料不全。
(二)項目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合同專用條款中,設置的工程款支付條款不合理;開工至今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三)施工單位檔案資料零散,立卷不規範。
(四)監理單位的監理規劃、監理記錄等不規範。
三、有關意見
(一)項目單位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應對本次抽查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認真自查,舉一反三,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二)項目單位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信用資訊管理臺賬,按照信用評價標準認真開展信用評價工作。
(三)項目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四)施工單位應進一步加強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並設置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五)監理單位應加強人員從業管理,認真履行監理職責,規範監理大綱、工程聯繫單、過程簽證等各項監理記錄,同時督促、指導施工單位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