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部標準化工作總體部署和水運工程建設發展需求,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交水發〔2012〕665號)和《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水運工程標準體系>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18年第34號)有關要求,為做好2020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重點立項方向
(一)水運工程基礎性建設技術,包括規劃、勘察測量、設計、施工、監理、安全、試驗、檢測與監測、工程造價、節能環保和工程資訊等。
(二)水運工程綠色發展、創新發展、智慧化發展相關建設技術。
(三)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中國標準“走出去”相關的水運工程設施建設技術。
(四)《港口法》《航道法》相關配套標準。
(五)發佈施行超過5年且有修訂需求的現行標準。
二、工作要求
(一)申報立項的標準項目原則上應在最新版《水運工程標準體系》的水運工程標準項目庫範圍之內。
(二)申請作為水運工程標準項目主編、參編單位和編寫組組長、成員的單位和個人應滿足《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要求。主要涉及安全的標準項目且主編單位為科研機構的,參編單位應至少包括1家相關企業和1個地市級(含)以上交通運輸(港航)管理部門。我局對在編項目滯後較多的主編單位繼續實施信用管理。
(三)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管理應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交通運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通知》(交辦財審〔2016〕137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辦規劃〔2017〕2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交通運輸科研項目預算管理的通知》(交辦財審〔2018〕17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項目經費預算(決算)表格樣式見附件。
(四)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交辦財審〔2019〕11號)有關規定,中央預算單位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暫仍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國辦發〔2016〕96號)執行,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經費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需按《政府採購法》和《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五)項目申報實施網上受理,請各申報單位登錄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資訊系統,註冊後進行申報,網站地址為http://wtis.mot.gov.cn。
(六)項目申報具體網上受理及相關事宜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負責。2020年度水運工程標準項目立項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15日。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水運局 劉國輝, 010-65292616 13811255386;
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 田琦, 13810586253。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