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外商獨資船務公司設立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報送2018年度經營情況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送程式
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將有關材料報送你廳(委),經你廳(委)審核後轉報我部。
二、報送要求
(一)報送主體。
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分公司材料通過總公司統一報送)。
(二)報送材料。
1.2018年度公司經營情況書面報告。
2.《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年度經營情況報告表》。
3.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外商獨資船務公司經營許可證》(原件)。
4.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包括分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時間要求
請你廳(委)收到本通知後儘快通知所在地的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報送相關材料,于2019年3月1日前將材料轉報我部。
對提供齊備、有效材料並通過審核的公司,我部將在《外商獨資船務公司經營許可證》上加蓋行政許可專用章(1)後將證書退回。
聯繫方式:部水運局國際航運管理處 殷翔宇,
電 話:010-65292650,傳真:010-65292648,
電子郵箱:shipping@mot.gov.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