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提出的關於研究編制長三角地區港口佈局規劃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商務部等部門,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編制長三角港口佈局規劃
長三角地區港口群是《全國沿海港口佈局規劃》中明確的五大區域港口群之一。《全國沿海港口佈局規劃》中對長三角地區港口群內不同港口空間分佈、功能分工等有明確定位。目前,我部正在組織對《全國沿海港口佈局規劃》進行修編,將充分吸取你們的建議,深入貫徹落實長三角更高品質一體化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促進長三角港口間合理分工和協同發展。為深入貫徹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推進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我部正在研究制定長三角地區交通運輸更高品質一體化發展規劃,充分體現區域港口協同發展,繼續積極支援長三角港口建設發展,完善基礎設施,特別是集疏運體系。
二、關於建立長三角港口群統籌協調機制
1997年9月,為建設以上海為中心,浙江、江蘇為兩翼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經國務院同意,我部與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人民政府組建成立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並設立組合港管委會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組合港管委會成立以來,在我部和兩省一市政府共同領導下,在服務長三角區域港口航運發展、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2018年底,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三角更高品質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完善了上海組合港管委會機制,吸納安徽省人民政府作為成員單位,我部會同長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印發協同推進長三角港航一體化六大行動方案,推動上海港與寧波舟山港共同開發小洋山北側支線碼頭等重點項目進入實施階段,並進一步明確在長三角區域合作框架下,發揮好上海組合港管委會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的作用,共同推進長三角港航協同發展。
三、關於通關一體化相關問題
2017年,海關總署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模式,全面啟動並完成全國通關一體化建設,破除業務條線和關區間藩籬,構建了結構扁平、管理集約、協調統一的一體化通關管理格局。2018年機構改革後,進一步將檢驗檢疫作業全面融入全國通關一體化整體框架和流程,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了“統一申報單證、統一作業系統、統一風險研判、統一指令下達、統一現場執法”。同時,積極推動“三互”(資訊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建設,構建口岸跨部門協調機制。目前,長三角地區相關省市和主要口岸建立了口岸管理部門聯繫配合機制,海關、邊檢、海事及其他口岸部門間加強“三互”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單一窗口”已實現與25家部委系統“總對總”對接,提供網上服務事項495項,打通國際貿易鏈條的各主要環節,提高了口岸物流效率。下一步,將繼續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發揮長三角地區優勢,推動相關改革在長三角先行先試,拓展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特色功能應用,進一步提升口岸管理協作水準。
四、關於複製和推廣自貿試驗區經驗問題
5年來,各自由貿易試驗區在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大膽創新,成效顯著,形成了171項制度創新成果複製推廣到全國,其中也包括擴大海運業對外開放的相關政策,充分發揮了自貿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的作用。積極支援長三角地區複製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加強上海、浙江等自貿試驗區的聯動發展。下一步,將繼續支援長三角利用自身區位優勢,深化差別化探索,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體制機制,營造更優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開放水準。
感謝你們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電話:010-65292634。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