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結合年度港口安全督查檢查,實施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上海、山東、河北3個省市的10家港口企業開展了國際港口設施保安證書核發檢查,現將檢查發現問題的公示如下:
一、發現的問題
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保安主管不具備履行其職責的知識和能力,對自身職責、保安應急處置程式不熟悉。
上海液化天然氣碼頭有限責任公司:保安主管不具備履行其職責的知識和能力,對保安知識不熟悉。
上海盛東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未根據《港口設施保安標誌(JT/T 1139-2017)》規定的基本形式設置3號門的“港口保安履約標誌”,《港口設施保安計劃》中的視頻措施落實不到位。
上海尚東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港口設施保安主管未履行確保港口設施保安工作人員獲得充分的培訓的職責,現場抽查的作業人員,對港口設施保安、限制區域不了解。
青島實華油品碼頭有限公司:未對其員工進行相關保安基礎知識和崗位保安要求的教育或者培訓,保安領導小組組員邵長健不了解本部門的保安職責,未掌握保安應急反應程式中涉及本部門的處置措施。
青島紅星物流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保安主管于正濤不具備履行其職責的知識和能力,不了解保安主管的職責,不掌握本單位《港口設施保安計劃》規定的保安應急處置程式。
青島麗星物流有限公司:未對其員工進行相關保安基礎知識和崗位保安要求的教育或者培訓,保安領導小組組員肖岳、管兵不了解本部門的保安職責,未掌握保安應急反應程式中涉及本部門的處置措施。
山東聯合能源管道輸送有限公司:重組煙臺萬華液體化工碼頭、管廊、儲罐三家公司後,未按港口設施發生重大變化重新進行保安評估並修訂保安計劃,重新申請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
唐山曹妃甸實華原油碼頭有限公司、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保安主管不具備履行其職責的知識和能力,不熟悉《港口設施保安計劃》中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本單位相關部門的保安職責。
二、有關要求
請各企業對照問題清單,嚴格按照國際公約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有關要求,舉一反三,抓好問題整改。認真執行保安計劃,嚴格落實保安措施,加強港口設施保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