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和8月,我部組織在廣州口岸和廈門口岸開 展了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企業運價備案執行情況檢查。檢查中發現12家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企業存在實際執行運價與備案價格不一致等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我部對上述企業實施了累計101萬元的行政處罰(名單附後)。
為進一步加強國際集裝箱班輪和無船承運市場監管,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被處罰的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企業情況予以通告。請各國際集裝箱班輪和無船承運經營者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際集裝箱班輪和無船承運運價備案有關規定,認真履行運價備案義務並切實執行備案運價,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促進國際海運健康有序發展。下一步,我部將加大對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企業運價備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對違規 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
交通運輸部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被處罰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名單
(按違規情節嚴重程度排序)
序號 | 企業名稱 |
1 | 宏海箱運支線有限公司 |
2 | 太平船務有限公司 |
3 | 寧波美航物流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 |
4 | 航都(廈門)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5 | 北京康捷空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
6 | 以星綜合航運有限公司 |
7 | 中遠海運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 |
8 | 現代商船株式會社 |
9 | 上海羅賓升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 |
10 | 德翔海運有限公司 |
11 | 萬海航運(新加坡)有限公司 |
12 | 法國達飛海運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