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港口和船舶岸電建設使用情況統計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水函〔2020〕1903號

文號

交辦水函〔2020〕190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20-05726

公開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主題詞

港口;船舶;岸電建設;統計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統計數據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中遠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為加強港口和船舶岸電建設使用管理,我部將港口和船舶岸電建設使用情況統計納入公路水路行業2020年年度和2021年定期統計調查制度,在“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20〕126號)中單列“船舶受電設施安裝使用情況”(交企統W206表)和“港口岸電設施建設使用情況”(交企統P206表),每半年對港口船舶岸電建設和使用情況定期進行統計。為做好統計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做好岸電統計調查制度的佈置和培訓工作,確保順利實施。

二、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轄區內港口、航運相關經營業戶,嚴格按照統計調查制度規定的調查內容和報送時間報送統計數據。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做好數據審核,嚴把數據品質關,確保應報盡報、準確填報,依法統計,堅決杜絕統計造假。

三、請各有關單位於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的有關要求填報2020年下半年的岸電建設使用情況。《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請報送港口岸電及船舶受電設施現狀及建設計劃的函》(交辦水函〔2017〕1619號)停止實施。

四、請各省份指定專人負責岸電統計工作,並將負責人資訊(見附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報部。我部將適時組織開展培訓,不定期對報送數據進行復核,對數據報送不及時、品質不高(不全、不實等)的省份以適當形式通報。

聯繫人:毛寧、謝燕,

電話:010-65292553、65293780,

傳真:010-65292705。

附件:岸電統計工作負責人資訊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開發佈)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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