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反饋重慶市2021年市場秩序與服務品質檢查意見的函

文號:水運港口函〔2021〕138號

文號

水運港口函〔2021〕138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21-00060

公開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主題詞

市場秩序;服務品質;檢查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抽查結果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重慶市交通局: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有關要求,按照2021年交通運輸部市場秩序與服務品質檢查工作安排,我局印發了《關於赴重慶市開展市場秩序與服務品質督查檢查工作的函》(水運港口函〔2021〕119號),于2021年6月2日—4日對你市港口經營市場秩序與服務品質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總體認為,各項工作總體推進有力有序,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不斷壓實,港口接收設施處於運作狀態,特別是會同有關部門推行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認真執行化學品船換貨必洗要求,化學品洗艙站運作良好。但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現將有關意見反饋如下:

一、主要問題

(一)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和運營方面。

個別碼頭尚不具備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能力,部分企業未能有效建立和實施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聯合檢查制度。

(二)港口環保手續及設施方面。

個別碼頭自身環保設施有待完善,碼頭管廊部分架空鋪設,存在管線危險品泄漏入江的風險。部分碼頭防污應急能力不足,未按要求配備足夠的吸油氈。

(三)資訊系統應用和違法行為查處方面。

部分碼頭長江經濟帶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與服務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註冊資訊不準確,在轉運處置環節使用資訊系統有待進一步加強。2021年1-4月份,重慶市交通運輸部門查處問題船舶為零艘次,查處違法行為力度有待加強。

(四)港口經營方面

個別碼頭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個別碼頭收費公示項目未嚴格遵守《港口收費計費辦法》有關規定。

二、有關要求

(一)堅持問題導向,抓好問題整改。

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具體問題(詳見附件),請你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對問題實行限期整改和閉環管理,對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查處。同時,舉一反三,加快補齊短板,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二)著力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請你局鞏固突出問題整治成效,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嚴密責任體系,督促港航企業、接收轉運處置等單位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有效建立實施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聯合檢查制度,積極推進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設施的有效運作和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的有效銜接。加強對碼頭環保設施使用情況日常檢查,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達不到規定防治要求的,責令改正,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罰。加快聯合監管與服務資訊系統的推廣應用,確保資訊系統的有效對接和良好運作,充分利用資訊系統跟蹤監管並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普通貨船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接收轉運處置的跟蹤監管,特別要重點跟蹤監管重點調度的化學品船在長江中下游港口換貨的洗艙情況。

(三)加強港口經營市場管理。

加強市場秩序和服務品質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港口企業嚴格執行港口收費政策和有關規定,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有關問題整改情況,請你局于2021年6月29日前形成書面材料報送我局。

附件:問題清單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21年6月17日

抄送:部長江航務管理局

  1. 問題清單.doc
  1. 問題清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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