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3年度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水函〔2022〕651號

文號

交辦水函〔2022〕65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22-00051

公開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主題詞

2023年度;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項目申報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標準

行業分類

港口和航運設施建設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

根據部標準化工作總體部署和水運工程建設發展需求,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交水規〔2020〕12號)和《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水運工程標準體系〉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18年第34號)有關要求,為做好2023年度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重點立項方向

(一)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及推動交通運輸部重點工作需要的水運工程基礎性、通用性行業標準。

(二)水運工程綠色低碳發展、安全發展、智慧發展相關的建設標準。

(三)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和中國標準“走出去”相關的水運工程建設標準。

(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配套的水運工程建設標準。

(五)根據標準復審工作確定的有修訂需求的現行標準(見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申報的標準項目原則上應在《水運工程標準體系》的《水運工程標準項目庫》範圍之內(可在交通運輸部網站水運局子站http://zizhan.mot.gov.cn/sj2019/shuiyunj“法規政策標準”專欄,或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網站www.cwbt.org.cn查詢下載)。

(二)申請作為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項目主編、參編單位和編寫組成員應滿足《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要求。主要內容涉及安全的標準項目且主編單位為科研機構的,參編單位應至少包括1家相關企業和1個地市級(含)以上交通運輸(港航)管理部門。

(三)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項目管理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項目經費申請表格樣式見附件2。

(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19〕55號)關於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分散採購限額標準有關規定,水運工程建設標準項目經費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五)項目申報實施網上受理,各申報單位可登錄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wtis.mot.gov.cn),註冊後進行申報。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

(六)項目申報具體網上受理及相關事宜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負責。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部水運局 秦川,010-65292616;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 檀會春,15910978112,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國子監街28號,郵編:100007,電子郵箱:cwbt@pdiwt.com.cn。

附件1.標準復審有修訂需求的現行標準

  2.項目經費申請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下載:

  1. 附件1 標準復審有修訂需求的現行標準.doc

  2. 附件2 項目經費申請表.doc
  1. 附件1 標準復審有修訂需求的現行標準.doc
  2. 附件2 項目經費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