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港口與航道水文規範》(JTS 145-2015)局部修訂,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局部修訂是對第10.2.3條和第10.2.4條進行的修訂,內容包括斜坡式建築物上的波浪爬高及越浪量的計算。本局部修訂的原條文同時廢止。
本局部修訂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實施過程中具體使用問題的諮詢,由主編單位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答覆。修訂後的《港口與航道水文規範》(2022版)文本可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資訊系統“水運工程行業標準”專欄(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詢和下載。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