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文號:交水發〔2022〕104號

文號

交水發〔2022〕10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8/2022-00100

公開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主題詞

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

機構分類

水運局

主題分類

收費資訊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服務穩外貿工作,促進産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決定階段性降低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將實行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降低20%。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港口經營性收費優惠力度。港口經營人等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管理規定,根據本通知及時調整對外公示的收費項目名稱和收費標準。

二、鞏固落實降費成效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將本通知及時、準確傳達到相關經營人和單位,督促港航企業和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降費措施落到實處。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水運市場監管,發現涉嫌違規收費的,積極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查處,進一步規範海運、港口等收費行為。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港口協會、中國船東協會,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國船級社,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財務審計司、水運局、海事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經濟貿易司、基礎設施發展司、經濟運作調節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相關文件解讀:《關於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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